比选文件补遗公告
比选文件中参选人资格要求补遗
原内容“3.1 本次采购对参选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参选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相关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
3.1.2信用要求:纳税信用中国等级B级以上。
3.1.3其他要求:/。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选。联合体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修改为:“3.1 本次采购对参选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参选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相关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
3.1.2信用要求:参选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选人,不得参加参选。
3.1.3参选人2023年企业纳税信用信用等级不低于B级。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选。联合体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比选文件涉及所有资格要求均按此执行
承德 (略)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