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对 (略) 改建年生产*吨磷矿石加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改建年生产*吨磷矿石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 (略) 县街街道耳目村委会小新桥村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昆明 (略)
验收监测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
利用厂内闲置空地扩建“一条磷矿石加工生产线,年产磷矿石*吨”,主要对外购磷矿石的原石进行破碎筛分加工后*吨/年利用于原项目继续加工为磷矿粉,剩余约*吨/年外售。本次扩建内容为:安装破碎机、给料机、皮带机、振动筛、滚筒筛等设备形成一条年产*吨磷矿石加工生产线。不新增用地,不对原项目进行拆除,改扩建后原项目继续生产。本次扩建完成后整个厂的生产能力分别为年生产*吨磷矿粉和年生产*吨磷矿石,本次扩建项目办 (略) 全部依托原项目。
本次验收范围为: (略) 改建年生产*吨磷矿石加工项目,为扩建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为20.*元,占总投资的32.7%,工程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主体工程主要包括破碎、筛分厂房、成品堆场;辅助工程为简 (略) ;公用工程包括供水系统、供电系统等;环保工程包括降尘及除尘系统、初期雨水收集池等。
项目于2024年1月开工,于2024年7月竣工,2024年8月调试运行,项目设计单位: (略) ;项目施工单位: (略) ; (略) 理站设计安装单位:云南 (略) ;布袋除尘器及废气排气筒设计施工单位: (略) (略) (略) 。
二、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1月08日止。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的影响及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五、反馈方式
(略)
通信地址: (略) 县街街道耳目村委会小新桥村
联系方式:杜工*
邮编:*
附件:《 (略) 改建年生产*吨磷矿石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公示稿及验收意见、签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