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4月1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9日-2023年4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行政审批大厅)传真:0475-*
通讯地址: (略) 新城区阿古拉大街与门达路交汇处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华兴矿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 (略) (略) | 内蒙古 (略) | 内蒙古生态环 (略) | 内蒙古 (略) 拟投资建设“ (略) 华兴矿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项目总投资 23347.09万元,本项目占地面积*.43m2,其中库区占地面积 *.33m2,以粉煤灰、炉渣及脱硫石膏为填方,对现有的采坑进行环境综合治理,总库容约3000万m3,按照280万t/年设计,其中粉煤灰约220万 t/年,炉渣约20万 t/年,脱硫石膏约40万 t/年。设计总服务年限为11 年(2023年~2033年)。 | 1 大气污染物 本项目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2 水污染物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 4 三级标准要求后拉运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车辆清洗废水、渗滤液收集后用于道路洒水抑尘,同时对厂区进行了分区防渗处理,可防止污水的下渗对当地的地下水产生污染。 3 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中沉淀污泥作为填方回用于采坑治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固废处置合理。 4 噪声 本项目从声源的控制以及噪声传播途径等方面分别采取了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具体包括设计上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按要求加强检修,合理布局等措施。通过采取这些措施后,能将项目生产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5 生态 本项目的建设属于对填埋区进行粉煤灰、炉渣和脱硫石膏填埋项目,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是以土地利用格局改变和一定数量的植被损耗以及带来短时期的水土流失为基本特征,本项目建成后,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绿化面积,项目建设对生态修复起到积极的作用。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