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6日(7日)。
查询方式:http://**。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
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1-#
通讯地址: (略) 新华西街49号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略) 金 (略) 铂金精炼厂项目 | 回环政批字[2024]7号 | 2024年12月31日 |
附件:
信息来源:http://**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