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本地块用途变更为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应依据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地块基本情况
(略) (略) 2024年度第十七批次农用地转用地块(地块编码:#)位于 (略) (略) 金明街道阳庄村庙湾,项目所在地中心位置坐标为E109°21′06.22″,N 36°55′45.52″,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778m2(0.2778公顷),原为为耕地、林地、 (略) ,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
二、土地使用权人
单位名称: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4楼
三、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
单位名称:陕西 (略)
地址: (略) 高新技术产 (略) 创新科技产业园54号楼4楼401
联系人:田盼盼
联系方式:#
四、调查结果和评价
经调查表明,调查地块历史与现状为农用地,相邻地块历史与现状为农用地。经调查分析,调查地块和相邻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未发现异常气味等污染迹象,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排放等活动,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事件。500m范围内不涉及工业活动场所,故不会通过大气沉降、地层垂直下渗、地表径流等环境因素的迁移转化对地块土壤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