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低温粮提升改造项目(二次)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BQT-H*-SHDL-2
二、项目名称:准低温粮提升改造项目 (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山东稷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桓台 (略) 277 号
中标金额:*元
评审报价:*元
评审总得分: 4 6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菱 镁 板 品牌:亚太 规格型号:1120*2440*28mm 数量:9000平方米 单价:155 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世灵(组长)、牛静、张思华、卜高峰、卜晓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我方愿按安徽省物价局、建设厅“皖价服【2007]86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工程55%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844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中标公告之日起七个 工作日内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 午 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
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线上 (略) 址:
http://http://**:4454/HBTPbidder_hb/login2.aspx 2.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略) (略) 238号粮食大厦 ;*
3.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 (略) 相山区首府写字楼18栋6楼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
4. (二)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及书面 (略) 粮食 (略) 提出投诉,投诉电话 056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 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请中标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 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中标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淮北国家粮 (略)
地址: (略) (略) 238号粮食大厦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创明 (略)
地址: (略) 相山区首府写字楼18栋6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
十、附件
1.参数响应表
2.分项报价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