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天达脱硫石膏临时中转堆场建设服务变更公告
舟山天达脱硫石膏临时中转堆场建设服务招标公告变更
公告内容作如下变更: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4.投标人在浙 (略) (略) 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5.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 (略) 址为:http://**)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7.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金额为*元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相关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或其他支撑性材料】。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售标截止时间延长至2024-08-22 17:00;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09-04 09:30;
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原公告地址为:http://**_bulletin/2024-08-14/*.html
招标人:舟山 (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略)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