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2018年棚户区(X村)改造工程(一期)略
项目编号:XYZCZ- ##
X大洲略受盱略委托,就该单位的X2018年棚户区(X村)改造工程(一期)略,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编号: X2018年棚户区(X村)改造工程(一期)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YZCZ- ##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X棚户区改造项目为:华润苏果东侧地块、斩龙涧与淮X路交叉地块、淮建路与都梁中路交叉地块、斩龙涧路东侧地块、淮X侧、穆山巷东侧地块、五墩巷地块、林园路地块,总占地面积为1456.08亩,征收户数为1957户,征收面积为30.76万平方米。(详见招略分)
3、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按顺序装订到投标文件中):
序号
资质内容
提交形式
是否需要提供原件
1
(供应商可任选其中1项提供材料,2选1)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
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是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是
略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单位员工(含法定代表人)缴纳的开标前六个月内(2017年3月以来)略保缴纳证明
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否
(2)
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
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是
受托人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是
略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受托人缴纳的开标前(2017年4月以来)连续6略保缴纳证明
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否
2
投标人具有国有资产经营(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已办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是
3
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2017年3月以来)中任一月份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否
4
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2017年3月以来)中任一月份(略属月份)带有国(地)税印章的电子缴款凭证或税收完税略门出具的免缴、迟缴证明。(略出具的证明无效)
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否
5
承诺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三要求)
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是
6
不接受联合体
7
企业略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是
8
投标人提供承诺:若中标,在90日内提供本单位基本账户有中标价20%的资金证明文件
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是
9
投标略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或者停止投标资格的承诺书
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是
10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三要求)
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是
11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三要求)
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是
12
项目严禁擅自分包或转包
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是
说明:本次招标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略代理对投标略审查,略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由投标人在X略(http:/ *** )或X市公略(http:/ *** )盱眙版块免费下载。。
注:投标人须持续关注本项目在X市公略盱眙板块发布的信息(含更正、修改等信息),否则产生的后果略承担。
5、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7年12月12日8:30
投标文件接收结束时间:2017年12月12日9: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X市公略(略牌)
6、开(评)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7年12月12日9:00
开、评标地点: X市公略(略牌)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方联系人:杜先生 电话: ##
(2)招标代理联系人:王工 电话: ##
8、其他事项:
(1)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元。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缴纳到X市公略指定账户。投标人持付款凭略财务科(二楼204室)开具保证金结算凭证并与响应文件一并提略。
(2)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人应从基本户以电汇、转账方式将略指定账户。
户名:X市公略
账号: ##
略:X盱眙略
(3)履约保证金:
①中标供应商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去X市公略盱眙分心办理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手续。
②为保证合略,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说明:各投标人如果对代理机构服务不满意,可以打电话到X市公略投诉,中心略理和答复,略公示。投诉电话: ## 。
盱略、 江略
2017年 11 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