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湖北 (略) 一 (略) 置(二) | ||
项目编号 | *** -- *** | ||
挂牌价格(万元) | 详见《资产清单》 | ||
挂牌公告期 | *** 至 *** | ||
所属地区 | 湖北省--武汉市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意向受让方在项目挂牌期间,可到湖北华中文 (略) 查阅《资产评估报告》, (略) (略) 查看了解。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是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本标的不得分拆受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交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仔细阅读并认同《白酒买卖合同》《资产评估报告》(鄂衡平评报字〔 * 〕第 * 号) (略) 内容。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其在提交受让申请前,已对转让 (略) 了充分的调查了解,同意按标的现状予以受让,承诺对标的受让后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受让成功后不得以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各种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破损、挥发等)为由要求退款,不因标的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湖北华中文 (略) 进行追责和索赔。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其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白酒买卖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 (略) 分一次性支付至湖北华中文 (略) 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同意湖北华中文 (略) 在收到成交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此款支付给转让方,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湖北华中文 (略) (略) 支付的款项。 4、意向受让方须同意其在交易价款结清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标的资产移交手续,移交手续完成之后,标的保管及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须同意在标的移交手续完成之日起5日内将标 (略) 在地,标的资产的搬运等工作由受让方负责,由此产生的 (略) 由受让方承担。 5、受让方须同意其在办理标的资产交接手续时,如标的现状与评估报告的内容有差异,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
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 | 挂牌价×购买数量 |
保证金支付 | 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截止日16:30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达湖北华中文 (略) 指定账户为准)账户户名:湖北华中文 (略) ;账号: *** ; (略) : (略) (略) 。 |
保证金约定 | 1、挂牌期满,如征集到2个或2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定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在扣除应向湖北华中文 (略) 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直接转为成 (略) 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湖北华中文 (略) 有权取消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 (略) 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该保证金在扣除应向湖北华中文 (略) (略) 交易费用后,余额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若造成转让方和湖北华中文 (略) 的经济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转让方和湖北华中文 (略) 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公告期满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的,或在挂牌公告期满收到《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订《白酒买卖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或在交易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订《白酒买卖合同》的;④意向受让方未在《白酒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白酒买卖合同》中的约定将交易价款交至湖北华中文 (略) 指定账户的。 |
挂牌信息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顺延20个周期。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当各意向受让方申请购买某一类标的数量总量小于等于该类标的实际数量时,则采取协议 (略) 交易;当各意向受让方申请购买某一类标的的数量大于该类标的实际数量时,按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确定最终受让方和受让数量的方式为:以每瓶价格报价,价高者优先购买其申请的数量,直到售完为止)。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信息 | 标的为湖北 (略) 持有的一批白酒资产,包含国脉英雄9年、国脉英雄20年、国脉英雄15年、楚酱20年等品牌,详见《资产清单》。 | ||||
《产权交易合同》 | 《资产清单》 | 《 (略) 需材料》 | |||
联系方式
联系人 | (略) 王延冰 |
联系电话 | *** , *** |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湖北华中文 (略) 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湖北华中文 (略) (略) 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湖北华中文 (略) 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 (略) 对项目的 (略) 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 (略) 作出充分评估, (略) 有风险,湖北华中文 (略) 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湖北华中文 (略) 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