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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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1-26 |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02-07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放弃或不涉及 | |
价款支付要求 | 承租方应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一、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最终承租人须自行承担办理营业执照等所有合法使用本标的房屋的风险和成本,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出租方应当在招租公告承诺范围内予以配合并接受意向承租方的咨询、租赁资产相关文件查看及租赁资产的现场查勘。意向承租方一经递交资格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出租协议及其附件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二、交付宽限期届满出租方因清退原因仍无法交付租赁房屋的,《房屋租赁合同》自动解除,但出租方应书面通知承租方,经承租方催告后30日内仍未交付的;并应退还承租方已支付的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违反合同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本项目标的为宁波市奉化区西坞街道松洋路127-11号商铺公开挂牌出租项目,出租方联系人:戴先生,联系方式:*。 四、承租方式:在公告期间,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人,将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竞价 (略) 奉化区产权服务中心网址http://**,若只有一个意向承租人,按挂牌价出租。 五、网络竞价时间:2024年02月08日10时整 六、成交手续办理及交易服务费收取: 承租方在结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竞租当日不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证件(企业单位带相关资料及公章,自然人带身份证) (略) 奉化区 (略) ( (略) 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81办公室)签订成交确认书和挂牌租赁合同,按(甬价费〔2017〕46号文件支付交易服务费(按实际成交价的2%支付交易服务费。相关标准为:500万元(含)以下的,按2%收取,产权服务中心开具电子发票),并在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汇入产权服务中心指定的结算账户。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可转为部分成交款。产权服务中心只开具标的成交款的收款收据。其它意向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公示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七、其它披露内容: (1)交易保证金交纳:交易保证金应由意向承租方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本次首年租金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意向承租方递交资格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2)本次交易设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6000元。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本中心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违约责任,委托方和产权服务中心有权扣除该意向承租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完成报名后单方撤回交易申请的;②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方签署《租赁交易合同》的;③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竞租方均不应价的,交易保证金最先到账(以本中心到账时间为准)的意向承租方将承担违约责任;④确定承租方后,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方签署《租赁交易合同》的。若交易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委托方和产权服务中心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产权服务中心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责任。 (4)意向承租方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交易双方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 (5)报名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6)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策的允许范围内,请意向承租方提前了解政策法规。 (7)房屋招租前涉及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由出租单位承担;租赁期间水、电、物业费及各类税费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8)在承租期内如遇政府规划需要拆建而提前解除协议的,出租方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应无条件退房,剩余租金按实退还,对其涉及的装璜不做补偿;征迁所获所有赔偿、补偿均归招租人所有,与承租人无涉;承租人在承租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不得擅自改建、扩建和自行转租,经查实有此行为的,出租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下载【其他披露内容】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租赁期内,装修所需费用由承租方自负,同时承租方应当按照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办理装修备案。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若承租方因经营需要要求提前解除租赁协议,需提前3个月书面提出解除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解除。 2、商铺经营范围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如承租方超范围经营导致无法办理相关证照而不能经营的,与出租方无涉。 3、物业管理费:2.2元/平方米/月,由承租方承担。 | |
二、交易方式 | ||
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
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按不低于挂牌价协议承租 | |
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现场审核时间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申购保证金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5000元。 | |
履约保证金 | 6000元 |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5: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 (略) 奉化区 (略) 产权交易资金专户 账号:* 开户行:宁波奉化农村 (略) 锦屏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