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D2111-2703-2024-1162 | 分 类: | 公告公示 |
责任部门: | 环评与生态法规股 | 发文日期: | 2024-07-02 15:09:45 |
标 题: | 关于江西北霖智能装备产业园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 | 有效 | 浏览: | |
关于江西北霖智能装备产业园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北霖智能装备产业园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日—2024年7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兼传真:0796-*
通讯地址: (略) 吉安县庐陵大道41号(*)
项目名称 | 江西北霖智能装备产业园建设项目(重大变动) | 建设地点 | 吉安县吉安高新技术开发区凤凰园区 | 建设单位 | 江西 (略)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 (略) 吉安县吉安高新技术开发区凤凰园区,地理坐标东经114度56分0.029秒,北纬26度57分45.651秒。由于项目生产规模增大,新增生产木制品、塑料制品、照明灯具等,同时燃料从天然气变更为生物质燃料。项目生产工艺流程为外购角铁(金属板材、管材)开料→塑性加工→焊接→打磨→抛丸→磷化→喷粉(喷漆)→固化烘干(干燥)→组装→成品;免漆板→开料→封边→开孔→组装→成品;塑料制品生产工艺流程为PE/PP→注塑、挤塑→冷却→包装→成品;灯具及电源生产工艺流程 (略) 板、灯珠、电子元件→焊接→检测→包装。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建设总规模为年产水处理和智能装备*台,陈列柜、展示架、金额五金管材等*件。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主体工程(1#厂房2#厂房)、贮存工程(原料区、危化品间、成品区)、辅助工程(1#综合楼2#综合楼)、公用工程(给水、排水、供电系统)、环保工程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清洁生产要求。积极推行清洁生产,使用先进的工艺与设备,努力提高各原料的综合利用率,从源头上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生产过程加强设备的检查维修,杜绝“跑、冒、滴、漏”现象,防止物料泄漏造成环境污染。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职工素质,杜绝人为事故发生。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 (略) 。本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中的水帘废水经Fentou试剂+絮凝沉淀池预处理后与综合废水一同排入厂内污水站处理。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经处理混合后产生的综合污水能达到吉安县凤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一起经园 (略) 排入吉安县凤凰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机加工粉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抛丸粉尘、打胶废气、喷粉粉尘、固化废气,喷漆废气、注塑挤塑废气、食堂油烟。机加工粉尘采用密闭收集+布袋除尘+15m高排气筒外排(DA001),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打磨粉尘采用移动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15m高排气筒外排(DA002),抛丸粉尘采用密闭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15m高排气筒外排(DA003),注塑挤塑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外排(DA004);打胶废气无组织排放,喷粉粉尘采用风橱式收集+布袋除尘器(4套)+15m高排气筒外排(DA005);烘干固化废气采用密闭收集+旋风除尘+活性炭吸附+30m高排气筒外排(DA006),喷漆房废气采用密闭负压收集+水帘柜+除湿器+五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同一根15m高排气筒外排(DA007),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 置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废物有边角料、废气处理收尘、废焊丝、塑粉、废塑粉包装、废钢珠、砂轮、不合格品、废渣和废布袋;危险废物有漆渣、油漆、稀释剂、液压油、表面处理剂、胶粘剂包装、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活性炭、沉淀池污泥、气浮池浮油、含油抹布、磷化槽渣、槽液。边角料、废气处理收尘、废焊丝、废塑粉包装、废钢珠、砂轮、不合格品和废布袋外售综合利用,塑粉回用于生产,灰渣回收用于附近的农作物施肥。危险废物均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并进行安全卫生处置。 (五)环境噪声污染防治。优化总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新增高噪声设备采用消音、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 (六)排污口规范化。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相关情况已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公众的意见反馈,无公众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