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富淼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年产22.5万吨水溶性高分子及22万吨功能性单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受理。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受理日期起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 ||||
项目名称: | 富淼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年产22.5万吨水溶性高分子及22万吨功能性单体项目 | |||
建设地点: | 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庆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 | |||
建设单位: | 富淼科技(安徽)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苏州 (略)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烯酰胺厂房(综合车间、水合车间),固体聚合物厂房(固体车间一~固体车间三),*类车间一、*类装置等,配套建设原材料罐区、产品罐区、污水处理系统、废气处理系统、*类仓库一、*类仓库二、*类仓库一、公用工程楼、配电间、机柜间、综合楼、总控楼、管廊等。形成年产*吨/年功能性单体、*吨/年水溶性高分子以及部分副产品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 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52%。 |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公示全本: | 见附件 | |||
涉密情况说明: | 本项目涉密 | |||
公众参与说明: | 见附件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0556-* | ||||
受理部单位: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0556-* | |
通讯地址: | (略) 东部新城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42号窗口)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富淼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年产22.5万吨水溶性高分子及22万吨功能性单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受理。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受理日期起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 ||||
项目名称: | 富淼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年产22.5万吨水溶性高分子及22万吨功能性单体项目 | |||
建设地点: | 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庆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 | |||
建设单位: | 富淼科技(安徽)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苏州 (略)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烯酰胺厂房(综合车间、水合车间),固体聚合物厂房(固体车间一~固体车间三),*类车间一、*类装置等,配套建设原材料罐区、产品罐区、污水处理系统、废气处理系统、*类仓库一、*类仓库二、*类仓库一、公用工程楼、配电间、机柜间、综合楼、总控楼、管廊等。形成年产*吨/年功能性单体、*吨/年水溶性高分子以及部分副产品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 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52%。 |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公示全本: | 见附件 | |||
涉密情况说明: | 本项目涉密 | |||
公众参与说明: | 见附件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0556-* | ||||
受理部单位: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0556-* | |
通讯地址: | (略) 东部新城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42号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