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I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 ,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现将《 (略) (略) 实验室建设项目》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略) 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等
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1月0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属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代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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