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赫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对赫山区污水处理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启动赫山区污水处理设备更新项目,项目代码为:2408-*-04-05-*。业主 (略) 赫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赫山区。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更新8个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8套,包含更新城郊结合 (略) 、污水提升泵站、紫外消毒间仪表间、粗格栅格栅提升泵站、污泥脱水间及鼓风机房等相关配套设施。。
四、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申请超长期国债资金*元,自有资金*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元,公租房租金*元)。
五、建设期限:2024年9月-2025年8月。
六、本项目建设实行代建制管理,请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等代建制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拟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的,应在代建管理模式下实行。
七、该项目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重要设备、材料购置安装均依法招标。请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请接此批复后,加快前期工作,进一步落实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专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