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略) 文物保护中心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文物保护中心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
2.3采购内容:车辆租赁服务购买等
2.4采购方式:询价
2.5服务地点:*方指定地点
2.6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询价文件领取地点: (略) (略) 1 (略) 文物保护中心北二楼会议室。
4.2询价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0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将无法领取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15:30。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 (略) (略) 1 (略) 文物保护中心北二楼会议室。
5.3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文物保护中心
地址: (略) (略) 189号
联系人:武先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