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3年09月至2023年10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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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 公安局刑事技术物证保管室建设项目 | 采购内容:智能物证综合管理系统,智能型物证保管柜,综合一体化受理台,门禁管理及抓拍,视频全程监控系统等,详见采购清单。 采购数量:1套 主要功能或目标:物证保全装备建设的总体目标是:按照公安装备建设十三五、十四五规划的统一部署,以服务实战为前提,以满足侦查和诉讼活动需求为依据,本着实用、适用,注重发展的原则,建成分类合理、功能齐全、装备先进、管理规范的物证保管室,实现物证分类妥善保管,流转清晰,努力推动物证保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发展。综合运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通讯技术和安全技术,实现同类信息系统在国内领域中处于领先水平。 (一)标准规范化 根据公安部的发文,对照侦查和诉讼活动实际制定严密、规范的标准,使物证保全的内容一致,执行统一标准。 (二)管理流程化 制定科学的管理流程,严格出入库手续,形成“事前有审批,事中有控制,事后有监管”的流程。避免造成物证保全装备建设和管理存在随意性,促进物证保全工作的发展。 (三)布局合理化 根据我局的现状,及物证的自然属性及物证保全管理需要,将物证保管室合理规划。 (四)设备智能化 时代的发展,以及刑侦案件的需求,物证保全必须通过现代化手段,利用高科技产品,选购智能化产品,结合物联网的技术,如RFID位置感知,自动报警等功能。 (五)发展均衡化 由于受到经济发展水平和思想理念差异的影响,各地物证保全装备建设和物证管理水平也存在较大差异,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比较突出,我局为此需要统一部署,均衡发展,全面符合公安部的要求。 需满足的要求:物证保管室应符合防火、防盗、防磁、防潮(霉变)、防虫、防尘、通风、消毒等安全要求,并配备必要的冷藏、计量、包装和流转等保全设备,做到安全有效,确保不丢失、不损坏、不污染、不变质。入库物证要登记在案,物证出库需要进行管理员出库认证,(物证出库及再入库时间精准到月、日、几分几秒,自动抓拍携带物证出库人员、管理员记录等均自动上传系统,物证出库信息均详细在案,擅自违法携带物证出库,自动抓拍将提供有据可依。)物证违法出库,将报警并发送短信到管理员手机上。 我局采购的物证保全管理系统,必须要可以实现物证保全工作的安全化、规范化、标准化、自动化、信息化。确保物证提取来源清晰、流转去向明确。为案件侦破和诉讼提供可靠的证据支撑。 | 116.6400 | 2023年10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公安局
2023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