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建设单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劲旅 (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要求委托安徽 (略) 承担劲旅 (略) 新能源洗扫车与后装压缩车生产线智能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初稿编制已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简述
劲旅 (略) 新能源洗扫车与后装压缩车生产线智能改造项 (略) (略) 新站区沱河路与萧城路交叉口西南侧,占地面积66600m2(约为99.9亩),总建筑面积为46704m2。项目于2023年2月23日经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贸局备案,项目编码为2302-*-04-02-*。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大中型垃圾压缩成套设备2000套,环卫改装车辆2000辆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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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下料烟尘、焊接烟尘、抛丸废气、调漆废气、喷漆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烘干废气、刮灰打胶废气、腻子打磨废气、腻子烘干废气、洗枪废气、补漆废气及危废暂存间废气。
废水:主要为员工办公生活污水、食堂废水、车辆试水废水。
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边角料、废焊材、金属渣、抛丸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除尘器更换的布袋、焊接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下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漆渣、油漆包装桶、废稀释剂桶、废固化剂桶、废柴油桶、废柴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胶桶等。
噪声:生产设备、风机等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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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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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下料设备由机器自带的废气收集装置收集,收集的烟尘通过1套滤筒除尘装置处理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1#);抛丸设备在单独抛丸室内进行,抛丸废气经过自带的袋式除尘器处理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2#);调漆、喷漆、烘干、洗枪、刮灰打胶、腻子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经过密闭收集引至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在线催化燃烧装置处理经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3#);补漆废气密闭收集引至1套文丘里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4#);打磨废气密闭收集引至1套袋式除尘器装置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5#);危废暂存间废气由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6#)。
废水:本项目雨污分流, (略) 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定期排放;处理达标后的废水排入蔡田铺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执行《综合污水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及蔡田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废水排入蔡田铺污水处理厂处理,蔡田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板桥河。
噪声:评价要求项目单位合理布置各产噪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确保项目厂界噪声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限值要求。
固废: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废物主要包括边角料、废焊材、金属渣、抛丸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除尘器更换的布袋、焊接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下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由物资回收单位定期回收,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项目产生的主要危险废物有漆渣、油漆包装桶、废稀释剂桶、废固化剂桶、废柴油桶、废柴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胶桶,分类收集暂存后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项目区垃圾桶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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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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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用地及产业规划环境要求,符合规划环评及批复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等相关要求。采取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外排污染物符合国家排放标准要求,环境风险可接受,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前提下,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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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众查阅本项目环境相关资料的联系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其他相关信息。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劲旅 (略)
联系电话:0551-*
联系人:郭经理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安徽 (略)
联系方式:0551-*
联系人:陈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4、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八、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自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建设单位:劲旅 (略)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