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略) 排水防涝系统提升工程—东浦排涝泵站改 (略) (略) 发 (略) 以闽发改备[2024]C*号批准建设,建设 (略) (略) (略) ,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 (略) (略)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臻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略) ;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为9074.*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市政工程、最大管径为DN2500、给排水工程、雨污水工程、 (略) 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东浦排涝泵站:建筑为地上1层,地下1层(水工构筑物),主要功能为排涝泵站上部建筑物及下部水工构筑物。建筑面积为296.10m”,建筑高度为14.600m泵房工程、变电所、变配电间、管理用房、大门及门卫值班管理用房、室外工程、电气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最大管径为DN2500、土建工程造价约*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最大管径为DN2500、土建工程造价约*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不低于*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和不低于*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 (略) 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 (略) 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 (略) ”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适用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不适用。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 (略) 场统一开放的通知》 (闽建筑[2015]35 号文)、《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 号文),办理入闽登记手续。(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详见闽建办筑函〔2021〕10 号文规定)。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04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9日17时00 (略) 公共资源 (略) (网址:htt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12月25日17时00分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第1标段*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采用现金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或(2)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略) 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根据《 (略) 住房和 (略) 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试行)》(泉建筑〔2019〕54号)及《 (略) 住房和 (略) 关于年度投标保证金延期通知》(泉建筑〔2021〕48号)规定执行), (略) 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缴存*元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补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3)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须按闽建筑〔2020〕8号、泉发改规〔2023〕5号、泉建筑〔2020〕68号、以及泉建筑〔2022〕24号以及泉建筑〔2022〕65号文件要求, (略) 公共资源 (略) 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 (略) (略) 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帐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2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 (略) 公共资源 (略) 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金龙街道 (略) (略) 11号笋江花园城3幢一层,邮编:*
电子邮箱:-
电 话:0595-*,传真:-
联 系 人:叶超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臻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441号云谷综合产业园4楼4702,邮编:*
电子邮箱:*@*63.com
电 话:0595-*/*,传真:-
联 系 人:谢佳霖
(略) 名称: (略) 公共资源 (略)
网 址:http://**
联系电话:059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略) 发 (略)
地 址: (略) (略) 庄府 (略) (略) 内4号楼
联系电话:0595-*
(略) 名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海星街东 (略) 行政服务中心4楼
联系电话:0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