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发展生态农业产业的实施意见》(淳政发〔2020〕14号)、《淳安县促进高质量发展生态农业产业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淳财农〔2021〕229号)等文件精神,由项目申报主体自主申报,乡镇初审推荐,林业局组织联审并经局党委研究,拟确定7块基地共2085亩林业产业基地列入2023年淳安县林业产业基地建设项目计划,现予以公示,公示7天(自公示之日起),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项目存在的问题。单位书面反映问题须加盖公章;个人书面反映问题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宋卫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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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日期:2023年11月18日至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