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鲁甸县文屏街道砚池山村民委员会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100≤ 并且 ≤2.600 | 建筑密度(%): | ≤24.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8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其他商服用地 | 4239.6 | ||||||
普通商品住房 | *.4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122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备注: 出让年限为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商住比例:商业部分占比不超10%。停车位:住宅部分按1个车位/户;其他部分1个车位/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其余要求按规划条件执行。 |
宗地编号: | *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鲁甸县文屏街道砚池山村民委员会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100≤ 并且 ≤2.600 | 建筑密度(%): | ≤24.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8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其他商服用地 | 4155.2 | ||||||
普通商品住房 | *.8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121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备注: 出让年限为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商住比例:商业部分占比不超10%。停车位:住宅部分按1个车位/户;其他部分1个车位/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其余要求按规划条件执行。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同一竞买申请人只能提交一次竞买申请(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名竞买申请人, (略) 上报名与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 (二)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不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三)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禁止参与竞买; (四)凡本次拍卖截止时间前在 (略) 站(http://**)中有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禁止参与竞买(查询结果以出让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6月29日 至 2024年07月18日 到 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网址:http://**)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6月29日 至 2024年07月18日 到 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网址:http://**)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18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7月18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7月19日在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网址:http://**)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公告日期:2024年6月29日至2024年7月18 日。 (二)拍卖方式、时间及观摩地点 1.本次 (略) 上拍卖方式进行,竞买人凭数字证书(CA) (略) 进行交易。无数字证书(CA)的,须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通过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数字证书(CA)的(注: (略) 办理的上海数字证书(CA)不能对接),只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登录,重新确认信息即可。 2.数字证书(CA)办理窗口: (略) 昭 (略) 北侧昭通“市民之家”四楼大厅,咨询人:孔女士,咨询热线:*,24小时客服热线:400-6727-666。 3.网上拍卖出让时间:2024年7月19日10:30。 4.拍卖观摩地点: (略) (略) 第三开标厅。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 1.保证金采用线下交纳,须从竞买人账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转入保证金专户(交纳人名称与竞买人名称一致)。 2.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周六、周日银行不办理对公业务,竞买申请人应合理安排保证金交纳时间,如保证金无法到账,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交纳时间截止后,未转入指定专户的,视为无效保证金,不能参与此次竞买活动。 3.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转作土地出让成交价款,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账户退还。 (四)竞买资格确认 1.竞买人资格条件及要求采取资格预审的方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鲁甸县自然资源局将在2024年7月18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核的 (略) 上拍卖出让活动。 2.竞买人在参与土地交易活动时采用虚假资质或存在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限制或禁止参与土地竞买等情形的,一经查实,不予退还保证金,相关行为将进行公告并录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 (五)拍卖成交确认方式 网上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电子报价规则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六)签订成交确认书 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 (略) 将组织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土地出让成交价款。请竞得人于2024年7月19日17时00分之前,法人单位需携带(1)【资格审查】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2)单位公章(自然人除外),前往鲁甸县自然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 八、特别说明 1、*号土地竞得人需全额出资 (略) (略) 工程(长770.6米、宽60米,建设资金不低于*元)及桃 (略) (略) 工程(长1095米,宽10米,建设资金不低于*元)。 2、*号土地竞得人需按规划条件全额出资建设幼儿园(占地面积0.5187公顷);全额出资 (略) (略) 工程(长497.6米、宽36米,建设资金不低于1098.*元);全额出资 (略) (略) 工程(长305米、宽24米,建设资金不低于627.*元)。 上述配套设施由土地竞得人全额出资建设,与开发项目需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 一建设、同步投入使用,规划设计、出资额需经县人民政府审定。由县住建局组织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质量、进度等进行全程跟踪监管、组织竣工验收;由财政、审计等部门负责组织对配套设施建设投资额度进行评审,项目竣工确认达到约定的投资额度及质量要求后,无偿移交县人民政府管理使用,所有权属县人民政府,政府不出资。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鲁甸县文屏镇世纪大道83号、 (略)
联 系 人:刘兴琼、铁鑫快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略) 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昭通凤凰分理处
开户账号:鲁甸县*号:**-1563 鲁甸县*号:**-1579(需备注:鲁甸*号地块竞买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