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CQ-1-2024-326 |
交易方式 | 现场竞价 |
项目名称 | 马鞍山常顺拍卖有限公司关于含山县铜闸镇人民政府原含山县玉龙棉业有限公司房屋、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拆迁残值处置权拍卖 |
转让底价(万元) | 27.2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4年9月11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4年9月19日 |
资产概述 | 1、原含 (略) 房屋、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等拆除及残值处置权,拆除范围:具体拆除范围以成交后委托人现场实际交付为准;起拍价27.*元,竞买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元。 2、本次拍卖残值范围:房屋、构筑物建筑面积合计约8205.1平方米,混凝土地面4190平方米,变压器及高低压开关柜6台,移除厂区松柏2棵,围墙、室外供水及喷淋管道等(具体以现场勘验为准)委托人和拍卖人瑕疵不担保。 |
二、标的资产信息
标的状态 | 1、标的位于含山县铜闸镇长岗行政村。 2、本次意向竞买人必须联系踏勘现场,凡参加竞买的意向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确认了标的结构、面积等,对其现状有充分的了解,对存在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有充分的认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标的物情况为由提出异议,委托人及拍卖人等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3、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会前一天(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联系代理机构咨询、预约看现场。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公告开始日期 | 2024年9月11日 |
公告期 | 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19日 |
价款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重大事项披露 | 1、此次拍卖标的的拆除方式为机械加人工拆除,禁止使用爆破拆除。 2、标的具体拆除状态均以交付买受人时的现状为准,现状是指拆除标的的具体位置、结构、面积、数量、空间、周边环境、设备、地表附属物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若竞买人存在失察行为,或竞买人之间发生恶意竞争, (略) 场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本次拍卖会拍卖标的物的质量、面积、数量以拍卖标的现状为准,如资料与实际数据不符,不影响成交价。 4、委托人将拟拆除房屋断水、断电、断气后交施工企业,未经交验的房屋,施工企业不得私自拆除,否则一切后果由施工企业承担。如施工区域地上或地下有管线的,买受人在拆除前应保护好地下或地上的公共用管线(如高压电缆、天然气管道、电信光缆等),施工企业应在明确位置后设置明显标志,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如有损毁或发生安全事故,则由施工企业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5、施工企业凭委托人出具的《拆除工程进场施工通知书》组织进场施工,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6、施工企业进场作业前从业人员要有安全防护设施及工伤保险;进场人员须佩戴安全帽、反光背心、工作牌;施工企业应拉设警戒线,遵守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必须对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因施工企业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全部由施工企业承担一切责任。 7、施工企业必须制定拆除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各项安全防护和环保措施。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8、施工过程中须按照环保要求作业,进行防尘覆盖、设置围挡等。设备、建筑物拆除完成后应立即转运;若不能及时转运的,被拆除房屋的建筑材料及渣土须及时进行防尘覆盖及设置围挡。 9、施工企业必须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及时落实主管部门下达的整改意见;在施工过程中,对被拆房屋以外的第三方的财产及他人人身造成损害的,由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 10、凡施工企业在拆除施工中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令退场,同时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并承担全部的经济及法律责任,且两年内不得进入我县拆 (略) 场。 11、买受人施工结束后负责对所列拆除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及附属物的拆除、清运、清扫等工作,混凝土拆至地面正负零,验收合格经委托人确认同意后由委托人退还履约保证金。 12、施工企业在施工期间未履行环保及安全措施时,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13、本次拍卖标的,移交之后的标的保管及安全问题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4、拍卖成交后,成交人3个工作日内付清残值处置资金和履约保证金,后与委托人签订《拆除工程合同》。签订合同后,自委托人交付之日起,成交人必须10日内拆运完毕(如遇特殊情况,经委托人查验属实并书面同意后,方可酌情延期);如不能完工,按违约处理,违约金按500元每日计算且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并重新组织拍卖,另行确定成交人。成交款汇入委托方指定账户。 15、拍卖成交后, (略) 必须严格服从委托人管理和要求,积极主动配合委托人完成指定拆迁工作;否则,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16、委托方与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一定现场查勘并慎重决定拍卖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17、竞价成功后如发生悔拍行为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8、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相关手续,逾期达到3日的,经代理机构催交后仍不能交纳上述款项或逾期不予办理成交手续的,视为买受人违约,代理机构有权解除拍卖成交关系,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拍卖佣金后余款归委托人所有。 19、买受人在支付完成交价款后,非不可抗力因素3个工作日内拒不受领拍卖标的的,视为买受人主动放弃拍卖标的,做违约处理,所交纳的一切款项均不予退还,代理机构经委托人同意后将标的再行拍卖。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竞买人须于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18日16:00前(以马 (略) 保证金系统入账明细为准) (略) 指定账户转账汇入竞买保证金,不接受以现金及其他方式入账。竞买保证金应汇至以下账户之一: 账户名: (略) ;开户行:安徽含山农村 (略) ;账号:** 账户名: (略) ;开户行:中国邮政 (略) 含山县支行;账号:** 账户名: (略)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含山县支行营业部;账号:** 2、如竞买不成,保证金在成交公告结束后 (略) 统一退还;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经委托人确认无误后 (略) 统一退还。 3、本次拍卖收取买受人佣金,佣金为成交总价的百分之三。 |
交易方式 | 1、本次拍卖会将于2024年9月19日10:00 (略) 一楼第一开标室举行。竞买人须在拍卖会开始前0.5小时入场,若在规定的时间未到达现场的,视作自动放弃竞买的权利。(即2024年9月19日9:30前到达拍卖会现场,2024年9月19日10:00之后谢绝进入拍卖会现场!) 2、委托人采取意向竞买人通过现场增价的竞买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3、采用有底价增价的拍卖方式,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00元每次或人民币1000元每次的整数倍。1、本次拍卖会将于2024年8月26日10:00 (略) 一楼第一开标室举行。竞买人须在拍卖会开始前0.5小时入场,若在规定的时间未到达现场的,视作自动放弃竞买的权利。(即2024年8月26日9:30前到达拍卖会现场,2024年8月26日10:00之后谢绝进入拍卖会现场!)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价,不得转让、分包给其他单位及个人。如发现此类情况,委托人有权收回标的,对买受人作违约处理,所交纳的成交价款及施工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的一切法律风险及赔偿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拍卖会前请携带(一式三份)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④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⑦保证金支付凭证。 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签署成交文件时须携带单位公章。以上材料拍卖会前 (略) 第一开标室经审核符合竞买条件的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我们仅对以上资料做形式上的审核,意向竞买人须对提供的资料真伪负责)请带上公章方便成交后现场签署成交确认书,如被发现存在制假行为,取消其竞买资格,没收保证金并追究法律责任。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3 |
保证金缴纳起止时间 | 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18日16:00止 |
四、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含山县铜闸镇人民政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441 |
证件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
企业/单位经济类型 | 机关 |
转让方决策或批准文件类型 | 无 |
转让方联系人 | 高先红 |
联系电话 | * |
五、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 | 马 (略) |
联系人 | 童晓玲 |
联系电话 | * |
地址 | 安 (略) 含山县玫瑰园北门10#112号门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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