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6
二、项目名称:国道2 (略) 过镜段(210国道互通连接线至嘉祥学校方向)照明设施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九洲 (略) | (略) 科创园区九洲国际软件园 | 11,218,666.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四川九洲 (略)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1 | 照明设备 | 基本建设类-国道2 (略) 过镜段(210国道互通连接线至嘉祥学校方向)照明设施 | 详见分项报价表 | (1)中标人须提供全新的货物,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 产权,并按照相关要求包装完好 ; (2)中标人所投产品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以及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和技术指标;中标人须出具相关出厂证明及合格证书,满足相关技术参数且安装调试到位,运输途中确保产品无任何损伤。所投产品质量出现问均由中标人负责。 | 1(项) | 11,218,666.00 | 11,218,666.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芸棕(采购人代表)、余烨(采购人代表)、*怀章、何淼、周小芹、黄秀亮、万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下浮29%后,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7.461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政工程管理处
地址: (略) 通川区建民路62号
联系方式:0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晟友诚 (略)
地址: (略) 达川区柳林路111号 (略) 场第4栋4层第1-9号
联系方式:0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先生
电话:0818-*
四川中晟友诚 (略)
2024年0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