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 (略) (略) 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对于加快推进科教兴国战略,维护公民教育公平,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促进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在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的支持下,在各地资助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各分行的共同努力下,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工作成效显著,“政府主导、教育主办、金融支持”的助学贷款模式不断发展成熟。为做好我县2024年助学贷款工作,促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规范化、标准化运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贷款对象
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对象是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二、贷款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三)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
(四)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和预科生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
(五)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六)家庭经济困难是指借款学生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其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优先支持:
1.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
2.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3.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4.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5.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的;
6.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丧失劳动能力的;
7.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8.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家庭;
9.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城镇低保家庭;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不再到村(居)委会盖章,由预申请及学生承诺书代替。
三、共同借款人条件
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二)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三)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四)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
(五)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原则上在25~60周岁之间;
(六)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四、贷款额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五、贷款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研究生学制加15年确定,最短不少于5年,最长不超过22年。根据借款学生在校剩余学习年限加15年确定贷款最长期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得展期。
六、贷款办理程序
(一)贷款申请及准备材料。
1.首次贷款需提供材料。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录取通知书(往届生首贷 (略) 电子学籍)原件;
(3)户口簿原件;(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4)《申请表》原件。
(5)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需要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
(6)准备一张学生本人的银行卡(可以是任何银行的银行卡)。
注明:学生及共同贷款人一同前往办理点办理贷款。
2.续贷需提供材料(现场办理人员)。
(1)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注明:学生或共同贷款人一方前往办理点办理贷款,如更换新共同借款人,需要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一起前往办理点办理续贷。
3.远程办理续贷。建议所有续贷学生都采用“网上办理贷款”方式进行远程续贷。学生本人在学生端根据系统提示完成远程续贷申请相关程序即可,无需提交任何材料。(各乡镇代办点工作人员每天都要审核远程续贷信息,务必在学生提交远程续贷申请5天内完成审核。)
(二)办理日期。
1.预申请时间。2024年4月1日至9月15日, 2024年助学贷款预申请表,由高中学校、职业技术学校汇总后报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统一上传(已完成)。
2.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8月1日至9月25 日办理贷款。申请材料交一个接收一个,材料审核通过且符合本次贷款条件的,当日办理贷款手续。“网上办理贷款”远程续贷的,在学生提交申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3.办理地点设置。为方便学生贷款,减轻家庭负担,在家门口就能办理贷款,学生和共同贷款人到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办理,每个乡镇(街道)设有一个办理点。
乡镇办理点业务人员咨询电话:
翠屏街道办代办点:和凌雁 * 金顶街道办代办点:和丽琴 * 通甸镇代办点: 和海燕 * 河西乡代办点: 李生全 * 中排乡代办点: 和春丽 * 石登乡代办点: 杨春霞 * 营盘镇代办点: 和增兰 * 兔峨乡代办点: 和天豪 * 啦井镇代办点: 杨 婧 *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县学生资助中心: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中心
办公地点:兰坪县教育体育局(兰坪 (略) 37-3号)
办公电话:0886-*
联 系 人:和老师*,龚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