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子镇何家村乡村振兴产业供水项目
中选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2024年10月12日)
项目标段名称 | 鞍子镇何家村乡村振兴产业供水项目 | 最高限价 (元) | #.27 | ||||||
项目编码 | / | ||||||||
比选基准价(元) | #.82 | ||||||||
招标公告编号 | GC-BX-# | ||||||||
招标人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鞍子镇人民政府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 (略)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
中标候选人 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总工期 (日历天) | 质量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第一名 | 重 (略) (略) | 4个月 | 合格 | 彭凯旋 | 建造师 | 渝#5 | |||
第二名 | 四川 (略) | 4个月 | 合格 | 胡小平 | 建造师 | 川#2 | |||
第三名 | 四川 (略) | #.95 | 4个月 | 合格 | 罗彬 | 建造师 | 川#4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名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第二名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第三名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无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选候选人资格、形式、响应性评审均合格。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竞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鞍子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3-#)提出异议。 | ||||||||
招标人(盖章):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鞍子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重庆 (略)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