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痘姆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请求批准《 (略) 痘姆陶工社建设项目》立项的报告”(痘政字﹝2023﹞13号)及相关附件收悉,为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有效发掘地方文化,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原则同意《 (略) 痘姆陶工社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提出的内容。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编码:2303-*-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痘姆乡红星村委会东侧。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利用天源陶瓷厂工业建筑遗址进行建设,总建筑面积约4110 平方米。主要新建陶艺术中心、陶研学培训中心和配电房、门卫室,改造提升村内闲置房屋和周边焖青炉,建成陶艺体验研学吧。
配套建设围墙、大门、道路及停车场、绿化、给排水、供配电、等附属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项目匡算总投资14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
五、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六、注意事项:
(一)下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工程方案,细化工程内容,控制工程概算,落实资金来源,同时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强化安全管控。
(二)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要求,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三)项目实施要落实《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工作方案》(国办函﹝2022﹞58号)相关要求。
(四)本批复有效期为两年。
此复。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