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河道(陈家坝等) (略) |
(略) 公共资 (略) http:/ *** * 日 * 时 * 分 |
(略) 市 (略) (略) 河道(陈家坝等) (略) 项目编号:QJJY- * -G * (略) 市 (略) 区公共资 (略) 受 (略) 市 (略) 委托,对 (略) 区河道(陈家坝等) (略) 公开拍卖,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潜在竞拍人参与竞拍。 * 、拍卖标的情况 ( * ) * 标段可采区名称: (略) 陈家坝可采区 1.可采区范围:上游起于东溪镇大榜村陈家坝,下游止于东溪镇竹园村金家湾。可采区范围河流长度约3.7公里,开采面积约0. * km2。 2.开采控制:开采控制总量为3万吨,年控制开采量为1.5万吨,开采种类为卵石、中细砂,开采深度为2m,开采方式为水采与旱采结合的方式,采砂船只2艘,采砂设备最高功率 * 千瓦,开采离岸距离5m。 3.禁采期:禁渔期3月1日0时至6月 * 日 * 时禁止采砂,7月1日至9月 * 日该河道水位超警戒水位时为禁采期。 4.出让期限:2年(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至两年后相对日止)。 5.出让拍卖起始价: * 万元。 6.作业时段:早上7点至晚上7点。 7.禁采范围:由于河道动态变化,已规划的可采区可能存在变化。按照《 (略) 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规定,下列区域划定为禁采区: (1)河道堤防、桥梁、闸坝、航道筑坝的保护范围; (2)现行的航道范围内,航标周围 * 米内,埋有航标地下管道和线路的区域,主航道过渡段上 (略) 分,非通航 (略) 分,有利于维持山区河流通航条件的石梁、石嘴等; (3)下河引道3米内,电缆线架3米内; (4)船舶停泊和作业区域,车、客渡通道,系舶设施3米内,危险品锚地; (5) (略) 高速路以内长江、 (略) 江水域; (6)其他依法依规应当禁止采掘的区域。 (7)其他禁采区(地)包括鱼类、湿地、地质灾害敏感地等,除法规和技术规范对禁采区的规定外,具体实施还应考虑采砂对第 * 方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 ( * ) * 标段可采区名称: (略) 桥河~ * 江可采区 1.可采区范围:上游起于古南街 (略) 坝,下游止于古南街道幸福村下河沟。可采区范围河流长度约6. * 公里,开采面积约 0. * km2。 2.开采控制:开采控制总量为2. * 万吨,年控制开采量为1. * 万吨,开采种类为卵石、中细砂,开采深度为1m,开采方式为水采,采砂船只2艘,采砂设备最高功率 * 千瓦,开采离岸距离5m。 3.禁采期:禁渔期3月1日0时至6月 * 日 * 时禁止采砂,7月1日至9月 * 日该河道水位超警戒水位时为禁采期。 4.出让期限:2年(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至两年后相对日止)。 5.出让拍卖起始价: * .8万元。 6.作业时段:早上7点至晚上7点。 7.禁采范围:由于河道动态变化,已规划的可采区可能存在变化。按照《 (略) 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规定,下列区域划定为禁采区: (1)河道堤防、桥梁、闸坝、航道筑坝的保护范围; (2)现行的航道范围内,航标周围 * 米内,埋有航标地下管道和线路的区域,主航道过渡段上 (略) 分,非通航 (略) 分,有利于维持山区河流通航条件的石梁、石嘴等; (3)下河引道3米内,电缆线架3米内; (4)船舶停泊和作业区域,车、客渡通道,系舶设施3米内,危险品锚地; (5) (略) 高速路以内长江、 (略) 江水域; (6)其他依法依规应当禁止采掘的区域。 (7)其他禁采区(地)包括鱼类、湿地、地质灾害敏感地等,除法规和技术规范对禁采区的规定外,具体实施还应考虑采砂对第 * 方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 * 、出让方式及程序 1.出让方式:公开拍卖; 2.出让人: (略) 市 (略) ; 3.交易机构: (略) 市 (略) 区公共资 (略) ; 4.竞买人资格: (1)竞买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2)严格遵守国家及 (略) 市河道采砂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3)使用的采砂船采砂 (略) 符合 (略) 市河道采砂的有关规定,并具有平缓移动的作业条件和开采能力,有符合要求的采砂设备和安全、救生设施; (4)采砂船舶、船员证书齐全; (5)采砂船舶属于租赁的,竞买人应当提供采砂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光船租赁登记手续。 (略) 有人不实际使用和控制采砂船的,还应当提供承租人或者采砂船舶经营人的名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6)河道采 (略) * 船 * 证。在我市取得采砂许可且在有效许可期内的采砂船舶不得参加竞拍; (7)按拍卖的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承诺按成交价缴纳河道砂石资源开采权出让金; (8)竞买人在申请河道采砂之前的2年内未因非 (略) 政处罚。拟使用的采砂船舶在提出申请前2年内未实施非法采砂作业; (9)承诺开采结束后,自愿修复河床、地貌; ( * )开采的砂石上岸堆放的应具 (略) 地; ( * ) (略) (略) 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5.组织踏勘: (略) (略) 踏勘。 6.竞得原则:竞拍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7.签订成交确认书:竞买人竞得标的后,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8.缴纳出让价款及履约保证金:竞买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 * 个工作日内,应足额 * 次性缴纳出让价款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竞得价款的 * %)。若未按时缴纳,视为自愿放弃竞得资格,并依法赔偿出让人相关费用。 * 、出让要求 1.出让标的开采范围及开采量根据《 (略) 区重要河道采砂规划报告( *** )》确定,但仍存在 * 些不确定因素,开采权出让的相关数据与可采区的实际情况有 * 定出入,竞买人应 (略) 相关情况,阅读相关材料,充分评估投资风险。竞买人参加拍卖,即视为完全认可拍卖文件, (略) 有风险。竞买人 * 旦竞得标的并签订成交确认书,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退款、索赔或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2.若出让期内可采区开采范围内新建水利水电工程,竞买人必 (略) ,且不得向区政府、 (略) (略) 业主提出任何赔偿费用;在出让期内,竞买人须充 (略) 生产作业(放水发电)可能导致的下游水位抬高、冲砂等不利生产环境,且不能以此为 (略) 申请退还出让价款或赔偿。 3.采砂作业应当遵守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妨碍通航安全和畅通,不得损害航道通航条件。采取水采作业需要码头用于起、运砂石,拟出让采砂可采区河段及其上下游均无合法码头可用。竞得人若使用非法码头起、运及堆放水采砂石,将会受 (略) (略) 罚。按 (略) 建设码头,仅码头技术检测与评估费用就可能高达约 * 万(不包含工程土建费用), (略) 咨 (略) 门关于码头使用、建设的程序和相关费用,充分考虑投资风险。 4.出让开采权的可采区范围内的土地、道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果、竹、木、坟墓、管线等)的使用和补偿由竞 (略) 有者 (略) 协商解决,相关费用 (略) 承担;采砂 (略) 涉及的道路、过桥、码头、砂石堆放等问题, (略) 负责解决;在采砂过程中与其他利益关系人发生的民事纠纷和民事赔偿责任, (略) 负 (略) 承担;因采砂作业与涉河群众产生的矛盾纠纷(涉河群众的土地、住房安全等) (略) 解决和承担赔偿责任。 5.本次公开拍卖的开采权竞得金额为开采权出让金,不包含其他应缴纳的相关费用。办理林业、工商、环保、水利、应急管理、交通 (略) 门相关证照、 (略) 需的各项资料, (略) 政、事业、服务性收费,以及经营中发生的 * 切税费均 (略) 负担。 6.出让开采权的可采区范围内,可能已存在不易被发现的禁采区条件,例如支流 (略) 桥梁、水下管线等,竞得人应该遵守河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在禁采区内作业,且不得以该条件为由 (略) 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7.竞得人使用采砂船采砂的,还须符合下列条件:具有采砂船舶,采砂设备功率不得超过 * 千瓦,且具备平缓移动的开采作业方式;采砂船舶、船员证书合法齐全;有符合要求的采砂设备和采砂技术人员。 8.采取旱采作业时必须做到砂不落地、随采随运,竞得人不得在河道管理范围 (略) ,不得设置洗砂、加工等设施设备,砂石必须随采随运,且弃料不准倾倒入河道内。 9.竞得人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环保、交通、国土、林业、 (略) 门办理相关手续, (略) 承担。 * .开采权到期后,竞 (略) 负责拆除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临时道路及与采砂作业相关各类设施设备, (略) (略) 理,恢复河道原貌,所需费用 (略) 承担,且不 (略) 提出索赔、补偿等。 * 、河道采砂许可办理 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按规定办理环保、交通、港航、应急管理、林业、国土、水利等相关手续后,到 (略) 水利窗口办理河道采砂许可。 * 、意向竞拍人资格要求 1.竞拍人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个体工商户。 2.竞拍人两年内无违法采砂记录。 3.本次河道采砂权公开拍卖不接受联合体竞拍。 竞拍人需提供营业执照( * 证合 * 或 * 证合 * )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竞拍代表授权委托书 * 份。 * 、竞拍申请 1.挂牌期自 * 日起至 * 日止,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2.意向竞拍人在 * 日前向本项目出让人 (略) 提交踏勘申请, (略) (略) 踏勘。 * 、竞得原则 1.本次采砂权公开拍卖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竞得人的竞拍保证金,在其与出让人签定出让协议, (略) 相关费用后, * 次性足额支付出让价款后无息返还。 (略) 交纳的保证金在竞得人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3.竞得人应在被确定为竞得人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协议,并在协议签订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将出让价款 * 次性足额汇入出让 (略) 账户。因竞得人原因逾期不交出让价款或逾期不签合同的,出让人有权除扣除竞拍保证金,并解除出让协议。 4.本次河道 (略) 收取的出让价款,不包含按照国家规定应缴纳的其他相关税费。 5.竞得人依据相关规定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之前,须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到出让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出让价款的 * %。 * 、竞拍时间、地点 1、竞拍地点: (略) 市 (略) 区公共资 (略) 开标室( (略) 为准)。 2、竞标公告售价: * 元/份,竞拍 (略) 缴纳,售后不退。 3、 (略) 报名时间: * 日9: * -9: * 竞拍开始时间: * 日 9: * 4、相关规定:超过竞拍报名时间、不按公告规定提交有效足额竞拍保证金的,不能进入 (略) 。报名时需同时提交竞拍保证金缴纳凭据原件或复印件。 * 、竞拍保证金 ( * )保证金金额: * 标段:1.8万元; * 标段:1.5万元。 ( * )缴纳竞拍保证金方式 1、竞拍保证金可以转账、现金缴存入专用账户等方式,竞拍前未到账的竞拍保证金无效; 2、竞拍保证金必须以竞拍人的名义缴纳; 3、 (略) 不收取竞拍保证金现金。 ( * )竞拍 (略) 及账号: 户 名: (略) 市 (略) 区公共资 (略) (略) : (略) (略) ; 账 号: *** ,注明QJJY- * -G * 。 ( * )竞拍保证金其他要求: 1、竞拍人应在竞拍截止时间前, (略) 要求缴纳竞拍保证金。 2、竞拍保证金为竞拍的有效约束条件。 3、竞拍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竞拍有效期过后 * 十天内继续有效。 4、竞拍保证金币种应与竞拍报价币种相同。 5、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未中标人的竞拍保证金。 6、履约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缴纳,合同期满后1个月内无息退还。 7、竞拍人有下列情形之 * 的,竞拍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采购代理机构退回标的出让方: A、竞拍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B、竞拍人在竞拍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C、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标的出让方签订合同的; D、中 (略) 合同义务的; E、中标人不按规定时间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的。 F、其他严重扰乱招竞标程序的。 * 、竞价程序 1、主持人介绍出让标的基本情况。 2、主持人宣布出让标的的起叫价、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 3、主持人报出起叫价后,宣布竞价开始。 4、竞拍人举牌报价。 5、主持人确认该竞拍人报价后继续竞价。 6、主持人连续 * 次宣布同 * 报价而没有人再报价,主持人落槌表示竞拍成交。成交结果对竞拍人和出让人均具有法律效力。 7、确定竞拍人后,出让方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竞拍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确定成交的竞拍人不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8、确定成交的竞拍人,于7个工作日内与标的出让方正式签订合同。未成交人于 * 个工作日内退还竞拍保证金。 * 、 (略) 纪律 ( * )每名竞拍人 (略) 的代表(含代理人)仅限2人,其 (略) 许可 (略) 。 ( * )竞拍人 (略) 肃静,不得大声喧哗、吵闹和随意走动。 ( * )竞拍人如有疑问,必须举手并经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发言。 ( * )竞拍人未经主持人同意, (略) ,否则视为放弃竞拍资格。 ( * )竞拍人 (略) (略) 为,经竞拍小组工作人员劝告后,仍不改正的视为放弃竞拍资格。 十、联系方式 1、 (略) 市 (略) 联系人:吴浪 电 话: *** 十 * 、其他事项 ( * ) (略) 出现其他未见事项,由标的出让方研究决定。 ( * ) (略) (略) 请务必于 * 日下午 * : * 前及时与标的出让方联系。 十 * 、附件 1、附表:可采区河道采砂权 * 览表
2、 (略) 陈家坝河道可采区卫星图(注:起始地名可能有误,请以卫星图现状位置为准)。 3、 (略) 桥河~ * 江可采区河道可采区卫星图(注:起始地名可能有误,请以卫星图现状位置为准)。 4、竞拍授权委托书 竞拍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 公司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被予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参加 项目竞拍、合同签订等工作,以 (略) 理 * 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特此声明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职务: 单位名称: 地址: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单位名称: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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