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商人: (略) (略)
二、招商物业:张 (略) 2处物业
三、招商物业基本情况
本次招 (略) 管内原 (略) (略) 理场、 (略) 理站房屋及附属场地 ,逐个物业招商(符合条件的竞商人可 (略) 物业竞商,也可 (略) 物业竞商),物业情况如下:
包件号 | 招商物业名称 | 物业位置 | 物业面积(㎡) | 租赁期限(年) | 拟经营业态 | 装修免租期 |
1 | (略) (略) 理场 | 张家界站黄 (略) | 院内面积8093㎡(包 (略) 理办公室91㎡、 (略) 理设备房171㎡) | 5 | 商业 | 无 |
2 | (略) (略) 理站 | 张家界站黄 (略) | 院内面积1472㎡(包 (略) 理站242㎡) | 5 | 商业 | 无 |
注:1.租赁面积以场地交付确认书为准,如有误差,租金不作调整。
2.招商物业所需水、电、排污,及附属设备设施为现状交付,物业装饰装修、消防设施的购置均由中商人自行承担建设及费用。
3.中商人应根据经营业态,自行进行合理设置和必 (略) 改造,不得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4.中商人须按政府法规在合理期限内办理经营所需一切证照(包含但不限于工商、消防、卫生)及所有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中商人如因物业用途或装修改造未得到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导致中商物业未能正常营业,招商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 (略) 用 (略) 置相关规定,中商人不得在招商物业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如确需建设的,中商人必须以书面方式提报申请及改造方案, (略) 土地房产部审核批准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后,方可实施。建设及改造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中商人自行承担,建成后的建(构)筑物资产所有权 (略) 所有,中商人对场地的建设及改造和设施设备各项投资,招商人均不给予补偿。在建设和经营过程中,若有加建和违建发生,中商人应无条件拆除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和法律责任。
四、竞商人资格要求
1.竞商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资信真实可靠。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不接受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合伙制企业及联合体竞商。
2.竞商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与招商人没有任何物业租赁及相关事宜的纠纷, (略) (略) 管内没有竞商违规行为和合同履约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拖欠租赁费用、水电费等合同中约定应缴纳费用等行为)。
3.中商人不得擅自以任何名义转租转包所中商项目,否则招商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及场地,并不予退还保证金。
五、竞商报名及招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4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非工作日除外)。
2.报名方式: 竞 (略) 注册报名(网址http://**),招商人对竞商人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初审不作为招商评审的依据),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点击包 (略) 上报名。
3.报名资格初审合 (略) 上报名的竞商人,请于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非工作日除外) (略) (略) (略) 99号, (略) (略) 经营开发部(三楼307办公室)购买招商文件。招商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4.竞商人报 (略) 上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企业资料(包括招商人要求提供的各项资料)。购买《招商文件》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原件(包括招商人要求提供的各项资料)交招商联系人审验,审验后退还(报名审验不作为竞商人资格评审的依据);同时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交招商联系人。
5. (略) 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同时购买招商文件并且资料审验合格的竞商人,视为报名成功。
6.参与报名的竞商人,与招商人已存在合同关系,合同履行期存在拖欠租赁费用或其他严重违约违规行为的,招商人不受理竞商人参与本次招商项目报名。
六、竞商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非工作日除外),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17:00时。
2.递交地点: (略) (略) (略) 99号, (略) (略) 经营开发部(三楼307办公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递交地点的竞商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七、竞商保证金的交纳
参与物业竞商须交纳竞商保证金,具体金额及要求见招商文件。未按期交纳竞商保证金的竞商人视为不合格竞商人,不能参加招商评审会。
八、物业的交付
1.招商物业以现状交接(含附属设备设施及技术条件等),招商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
2.竞商人应在递交《竞商文件》前,自行前往招商项目所在地进行实地考察。对招商物业是否有潜在的经营风险进行充分了解并评估,如果认为有经营风险可不参与竞商。递交《竞商文件》后,则视为竞商人已充分了解物业现状、知晓物业经营业态、认可物业满足交接条件。
九、或有变更
有关时间、地点如有变动,招商人将以电话、短信、微信或其他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各竞商人。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女士(0745-#)、彭女士(0745-#)
地址: (略) (略) (略) 99号, (略) (略) 经营开发部(三楼307办公室)
(略) (略)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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