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伽师县自然资源局采购一年生新梅苗木、新梅新品种大苗一批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3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209号
项目名称:伽师县自然资源局采购一年生新梅苗木、新梅新品种大苗一批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伽师县自然资源局采购一年生新梅苗木、新梅新品种大苗一批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一年生新梅苗木、新梅新品种大苗一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企业三证合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含二维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3)依法缴纳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的凭据(被授权委托人投标时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的凭据(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法人投标需提供本单位员工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的凭据(社保缴费凭证和人员明细表);
(4)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提供近三个月内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5)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任一一个月的税收证明;注:① 若为零申报企业,需提供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税种”非社会保险;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也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投标人须提供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植物检验检疫证
(8)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9)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的书面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2日至2024年02月0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3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3日 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伽师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伽师县迎宾路3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朴薪 (略)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深圳城3号楼3楼3044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党海珍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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