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信息披露 | 一、本次评估报告: 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公告期间可现场查询 二、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知晓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并愿意承担,股权成功受让后不得因此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三、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1、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纳入评估范围的部分房屋建筑物存在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情形。 2、被评估单位2015年改制成立时职工安置沿用历史做法, (略) 场化、社会化原则安置职工,未来将持续支付退休人员待遇。 (略) 2015年改制成立三 (略) 时,在编在职职工229人,退休职工53人,全部安置进入三 (略) 。职工安置按照“人员随资产及业务走”、“劳动合同、人事档案与工资、社保关系同步”、“维持职工现有待遇不变”等原则,未来职工退休将维持退休待遇不变,不移交社会化管理。退休待遇包括(1)半年奖、年终奖和精神文明奖,创卫奖、综治奖、创建奖等非生产性奖金,按在岗职工发放奖金的50%计发;(2)每月组织退休人员活动一次,每人每月#的活动经费;(3)每两年参加一次健康体检;(4)享受公司工会会员的福利待遇;(5)参照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的6名退休人员,养老 (略) 予以补足;(6)医药费执行标准见《 (略) 非在岗人员工资待遇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三台都宏现有在岗职工161人(包含在岗146名,委派高管4名,自谋职业11名),退休职工89人。三台都宏未来将持续承担改制时229名职工不移交社会化管理的退休待遇。 3、有关三台都宏评估基准日“资本公积”形成来源的说明 被评估单位截至评估基准日的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53,#,其中,实收资本100,#,资本公积60,#,未分配利润-6,#。资本公积的来源如下: (1)2016年6月三台都宏改制成立建账期初数录入为12,#,计入“资本公积一资本溢价”,其中,都江堰水 (略) (略) #,绵阳 宏达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12,#; (2)2019年3月第109号凭证:审计调整将“其他应付款-绵阳宏达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20,#转入“资本公积一其他资本公积”20,#; (3)2023年5月底1号凭证: (略) 应拨付2016-2 (略) 配套费27,#,同时增加“其他应收 (略) ”和“资本公积一其他资本公积”27,#。 4、 (略) 现状根据2016年1月18日三台县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同意和的批复》三府函(2016)17号:四、三 (略) 吸收 (略) 后,依法按程序 (略) 。 (略) 改制后,已无任何经营业务活动和现金收支行为,税务登记和银行账户均已注销,因考虑到股权回购工作需要,故暂未 (略) 名称进行工商登记注销。 5、抵押、担保事项 2017年4月5日,三 (略) 与中国 (略) 三台支行签订的#-2017年三台(抵)字0019号《最高额抵押合同》,将其拥有的113项机器设备进行抵押,抵押设备账面价值5,#,评估价值为4,#,办理了食药工抵2017第0024号《动产抵押登记书》。2017年5月22日,三 (略) 与中国 (略) 三台支行签订的#-2017年三台(抵)字0012号《最高额抵押合同》,将其拥有的10宗土地使用权(总面积#平方米)进行抵押,抵押评估价值为4,#。2017年4月5日,都江堰水 (略) (略) 与中国 (略) 三台支行签订了#-2017年三台(保)字0012号《最高担保押合同》,为三 (略) 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三台支行贷款#亿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2017年4月5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二、重大债权债务 无 三、职工安置事项 无 四、其它披露事项 1、标的企业股东绵阳宏达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在此次转让中未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行使方式如下:(1)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应在产权转让信息公告期间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产权受让申请,采用场内行权方式进行行权。(2)如在产权转让信息公告期间未履行报名手续,视为其放弃优先购买权,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将不确认其在此次转让中的优先购买权。 2、标的企业从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3、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产权交易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4、意向受让方如拟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业务情况、对外投资等方面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则视为认同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和交易机构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5、本次股权交易的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质押和司法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不附带任何或有负债或其他潜在责任,亦不存在任何针对该股权的争议、仲裁及诉讼等情形。 6、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转受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 7、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应结算交易价款和转让方、受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及转、受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8、成交后,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1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完成标的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变更登记手续。如受让方未按约定实缴出资的,转让方有权拒绝配合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