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三院医养结合能力提升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获批准建设,招 (略) (略) 、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H0GC24A01G201
2.2招标项目名称: (略) 医养结合能力提升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2.3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4 批文名称及编号: (略) (略) 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观发改【2024】74号
2.5建设地点: (略) (略)
2.6建设规模: (略) 医养结合能力提升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新建建筑面积约(略) 平方米,建设床位约200张; (略) 、排水、环保设施、康养活动场地设施、停车位及充电设施、绿化、路灯、监控、燃气、消防、适老化设施无障碍设施等。具体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详见初步设计文件,并根据建设单位需要适当调整。
2.7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5576.(略)元(其中含勘察设计费、审查费80.(略)元,暂列金额:177.10 万元。)
2.8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项目,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的深化设计、专项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勘察、图审等)、施工图预算(含编制费用);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采购、施工、全过程施工管理;在合同期间提供相关设计、施工技术服务、提供报批报建服务等;以及全过程所有审批环节的论证、水土保持、评审、评估工作等;直至项目验收合格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及养护等全部工作。并对项目合同期限内进行质量、安全、进度、造价、合同、信息、档案等管理和控制。
2.9计划工期:总工期:54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510 日历天。
2.10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EPC)
2.1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及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下列资质:
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略)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略)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略)级资质);
其中工程设计综合(略)级资质单位必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中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略)级资质对专业及人员配置的要求。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提供)自2019年1月 1 日(含)~投标截止之日(不含当日),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略)元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包括商住楼、 (略) 和工业厂房)施工总承包(或EPC)业绩(若EPC业绩为联合体业绩,须在业绩中承担施工职责)。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委派)要求: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要求:
①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③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3.4施工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委派)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要求:
①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③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5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设计职责的单位委派)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6信誉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其中施工方不超过2家,设计方1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获取招标文件,且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交。(注:①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企业主要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承担施工职责的企业均须提供)应具备有效的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可自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 (略) (略) (http://**:90/TPBidder/memberLogin)点击“新增投标”, (略) 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修改、补遗、补充说明等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工本费:人民币0元/套。
4.3方式:投标人 (略) (略) 查询、获取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在安徽省公 (略) 场主体库(http://**-zhutiku/dengludenglu)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安徽省公 (略) 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如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请拨打服务电话:010-(略) 转 5-2(工作日)。CA 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 CA 客服400-880-4959(工作日)。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服务电话:400-998-0000(8:00-21:00)。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9时30分
5.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
5.3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公共资源 (略) 暨 (略) (安徽省)(http://**)、安徽省招标 (略) (www.http://**)、 (略) 公共资源 (略) (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略) 太平寺街3-8号
联系人:汪斌
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513号
联系人:汪晓青
联系方式:0556-(略)
7.2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皖宜 (略)
地址: (略) (略) (略) 52号
联系人:张白梅
联系方式:0556-(略)
7.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 (略) (略) 213号
电 话: 0556-(略)
8.其他说明
8.1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所在地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 (略) ),否则该业绩及其对应的奖项不予认可。
8.2本招标文件中货币币种均为人民币。
8.3本项目投标人可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和在线回复询标,开标时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不接受现场解密,实行远程解密和在线询标。
8.4本项目开评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标活动在线完成。开标时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不接受现场解密,实行远程解密和在线询标。各投标人认真学习《安庆新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v1.0》,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标方法。
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 (略) 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略),24小时服务QQ:(略)。
8.5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 (略) (略) 一楼服务窗口办理,联系电话0556-(略)。
8.6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内容 (略) 公共资源 (略) 发放,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登录后查看,请务必随时关注,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8.7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其投标无效,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8.8中标人属外省、市企业的,在合同签订前须到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信息登记手续。
8.9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日期10日历天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张白梅,联系电话:0556-(略)。
9.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提交即可)
9.1开户行名称:建 (略) (略) 支行
账户名称: (略) (略)
账号:(略)4787
9.2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安庆集贤支行
账户名称: (略) (略)
账号:(略)(略)
9.3开户行名称:安庆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略) (略)
账号:(略)(略)
9.4开户行名称:中国 (略) 支行
账户名称: (略) (略)
账号:(略)
2024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