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江源流域(安远段)水污染治理工程第一次澄清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P104附表二“招标人其他项目(暂列金额及暂估价)计价明细表”中的“单位(元)”错误,实际应为套;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中暂估价(水污染治理设备)的“单位(元)”错误,实际应为套。投标人在制作投标工程量清单时,暂估价(水污染治理设备)的“单位”为“元”或“套”,均予以认可;如开标出现新点系统因此原因导致投标报价爆红等情形时,开标现场不退回标书,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予以认可通过。 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本次澄清说明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当招标公告、资审文件、招标文件与此澄清说明文件不一致时,以此澄清说明文件为准。 特此澄清! 安远县城乡 (略) 2024年06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