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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略) 内外绿化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KAS-01-2024-003)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 (略)
一、招标条件
本 2024 (略) 内外绿化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自筹资金 27.8 万元,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内容及需求:对院外大门口停车场进行绿化改造,在原有绿化带位置增设停
车位,拆除旧花池及垃圾清运,换填种植土,栽植龙柏(侧柏)、美人梅和红叶海棠等,花
(略) 沿石(原 (略) 沿石拆除移动至花池方向),停车场铺设植草砖,植草砖内填
土种植草,成品防腐木花箱(制作安装底座带转向轮,40 个),国旗杆后面增加烟草 logo
绿化带,底部固定,安装 PVC 供水管安装滴灌装置。主要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设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 (略) 内外绿化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略) 内外绿化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
括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等),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
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证明其组织形式的证书)。
2.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证明其组织形式的证书。
3.(1)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需提供法定身份证原件;被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若有不良行为记录,则无条件按照采
购人要求或者约定退出采购活动、承担违约责任。如有以下不良行为的不符合本次报名资格
要求:
①在“ (略)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
②在“中国 (略)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
③“天眼查”查询存在企业信用失信或违法违规记录、法人关联性查询结果;
④中国 (略) 近 3 年行贿案件查询结果(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行贿(各个投标单
位注意行贿罪和行贿具有不同含义,以行贿查询为准)三项一同查询)。
以上查询需提供 (略) 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⑤根据烟草行业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的管理要求,凡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新疆
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本项由招标人查询,投标人
无需提供)
⑥采购活动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干部、职工行贿的,将依据制度列入新疆烟草系统
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终止本项目合作,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⑦对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
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或单位,均不得参
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⑧对行贿投标人及行贿人存在“换马*”“换壳”行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一经发现,拒绝
其投标或终止合作,依据制度规定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禁入期限内禁止参
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三年内无重大违规记录承诺书》原件;
(4)提供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主要参与人员在本单位缴纳的近 3 个月社保缴纳
证明(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税收证明:1.2023 年 6 月份至今(其
中任意三个月)纳税期限内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2.如提供完税或缴税凭证的,应至少提供其中三个月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扫描件; 3.无完税
凭证的,须提供 2023 年或 2024 年内由税务机关出具的针对本年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投标人应提供 2023 年 6 月至今(其中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费的凭证扫描件;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收费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
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格式自拟,扫描件或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二)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三)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四)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五)与委托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六)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七)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八)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九)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
(十一)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夫妻关系的单位,参加同一项目投标的。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类似经验或业绩,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现场管
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5 月 07 日 2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或线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14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略) 深圳城 3 号楼 15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5 月 14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略) 深圳城 3 号楼 15 楼
七、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
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2024 年 5 月 7 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10:00 至 14:00,下午 16:00 至 20: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
(3)被委托人领取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线下获取方式:携带上述招标文件所需 (略) 深圳城 3 号楼 15 楼
线上获取方式:将上述招标文件所需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q.com(申请
人资格要求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 PDF 发送至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200 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喀什地区监督科。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 (略)
地 址: (略) 世纪大道 12 号
联 系 人:徐女士
电 话:099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述 (略)
地 址: (略) 深圳城 3 号楼 15 楼
联 系 人: 章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