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单位名称)
1.竞争性磋商条件
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略) 新疆分公司受新疆优达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新疆优达 (略) 选聘律师事务所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
2.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2.1项目名称:新疆优达 (略) 选聘律师事务所项目。
2.2项目编号:TC239H08Q
2.3项目地点: (略)
2.4项目概况:新疆优达 (略) 现有一起诉讼案件,需聘请选聘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具体案件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须知前附表)。
2.5服务范围:选聘律师事务所对采购人诉讼案件等事宜提供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指派 律师或其团队律师作为本案件的承办代理律师,代理本案有关(包括代理一审、代理二审)诉讼程序。
2.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采购人诉讼案件结束。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3业绩要求:供应商2020年1月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诉讼代理案例)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诉讼代理案例证明);
3.4信誉要求:供应商信誉良好,存在严重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3年4月 14 日至2023年4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加盖公章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新 (略) 水磨沟区南湖北路486号南湖明珠大厦南楼八楼 (略) 新疆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4.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0元。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4月 20 日 10 时30分至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4月 20 日 11 时 00 分,递交地点: (略) 新疆分公司会议室(新 (略) 水磨沟区南湖北路486号南湖明珠大厦南楼八楼)开标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5.4磋商时间:2023年4月 20 日 11 时 00 分;
磋商地点: (略) 新疆分公司会议室(新 (略) 水磨沟区南湖北路486号南湖明珠大厦南楼八楼)开标厅。
6.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疆优达 (略)
地 址:新 (略) 水磨沟区南湖北路486号南湖明珠大厦南楼六楼
联系人:姬鹏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 (略) 新疆分公司
地址:新 (略) 水磨沟区南湖北路486号南湖明珠大厦南楼八楼
联系人:樊龙
联系方式: *、0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