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哈尔滨某部的某部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1 | 某部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行政区服务地点在南 (略) 、 (略) 、南通大 (略) 附近,需提供室内保洁、室外保洁、安保服务、维修服务、清冰雪服务、绿化、电梯运行及维保、外排清掏等服务;家属区服务点位在南 (略) 、南通大街、国庆街、黑山 (略) 等区域,按照《 (略)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哈发改规〔2023〕1号)的相关规定,非封闭小区提供一级物业服务,南通大 (略) 封闭小区提供二级, (略) 封闭小区提供三级物业服务。 | 1.行政区根据* (略) 场调节价,各供应商自主提供报价。 2.家属区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 (略)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哈发改规〔2023〕1号)的相关规定,已政府指导价作为招标控制价,各供应商自主提供报价。 | 477.*元 | 2024.8 |
说明:投标报价标的1497.*元,其中包含三个部分,分别是: 一是由*方承担的行政区物业服务费365.*元; 二是由*方承担的增值服务补贴111.*元,两项共计477.*元; 三是由业主或房屋使用人负担的物业服务费1019.*元。对已分配的公寓区房源及房改房区域的物业服务费、电梯使用费由*方自行负责向业主或房屋使用人直接收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方索要未收到的已分配公寓区房源和房改房区域业主的物业服务费) |
1.本公告为采购意向公开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不接受供应商报名,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反馈方式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将意见或建议形成书面报告反馈,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公示期限: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26日
4.反馈方式:意见建议反馈至邮箱:*@*q.com
5.反馈资料主要包括:(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对采购需求的反馈意见及建议;(5)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6.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0451-*、0451-*
地 址:黑龙 (略)
哈尔滨某部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