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现将本项目有关内容第一次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曹三清真屠宰加工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曹三清真屠宰加工厂
建设地点: (略) 宁安镇福荣村西南侧750m处
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面积233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屠宰车间、冷库车间等,同时购置相关设备,年屠宰牛*头、羊*只。
工程投资:*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曹三清真屠宰加工厂
联系人:曹振英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略) 宁安镇红城村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 (略) (略)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
邮箱:* @q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可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 (略) 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_*.html
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应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略) 曹三清真屠宰加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