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望月四街( (略) — (略) )工程 | |||||||
项目编号 | BB2024SQGCZ181 | |||||||
标段名称 | 望月四街( (略) — (略) )工程 | |||||||
标段编号 | BB2024SQGCZ1811 | |||||||
招标人 | 蚌埠 (略) | |||||||
项目预算(万元) | 632.* | |||||||
最高限价(万元) | 632.* | |||||||
代理机构 | (略) 临港 (略) | |||||||
联系方式 | 地址: (略) 经 (略) 东海道2595号 (略) 之门 联系电话:0552-*、0552-*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蚌埠两阶段综合评估法(一般综合评估法)(暗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23日 09时30分 | 计划工期 | 18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可以附件形式公开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可以附件形式公开 | |||||
第一标 候选人 | 名 称 | (略)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180日历天 | |||||
地 址 | (略) (略) 琦厦1608-1609室 | |||||||
投标价(万元) | 495.*万元(含暂列金*元)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 邵引薇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 | ||||||||
技术负责人 | 钱士好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市政专业工程师 | |||||
*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略) ( (略) - (略) )道路工程,规模:572.*元,时间:2024年3月。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第二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 (略)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180日历天 | |||||
地 址 | (略) (略) (略) (略) 交口烟墩街 (略) 503 | |||||||
投标价(万元) | 497.*万元(含暂列金*元)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 卢莉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 | ||||||||
技术负责人 | 吴磊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给排水工程专业工程师 | |||||
*8330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长丰县义井镇较自然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工程,规模:352.*万元,时间:2022年11月7日。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第三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 (略)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180日历天 | |||||
地 址 | (略) (略) (略) (略) (略) 内9栋208室 | |||||||
投标价(万元) | 497.*万元(含暂列金*元)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 王祥益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 | ||||||||
技术负责人 | 刘喆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给排水专业工程师 | |||||
*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安徽 (略) 厂区道排及附属工程,规模:*.80元,时间:2020年12月10日。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28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2)异议时,应当按照《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质疑异议和投诉举报暂行规定》(蚌政秘〔2020〕7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联系人:齐子轶;联系方式(电话):05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