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4年2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19日-2024年2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
地 址: (略) 西山路228号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表(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磨溪019-H9井钻井工程(重新报批) | (略) 安居区 | 中国石 (略) (略) 川中油气矿 | 重庆精创 (略) | 2023年12月,磨溪019-H9井重新选址, (略) (略) 安居区磨溪镇老木桠村4组,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文件精神,界定为重大变动,故重新报批。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井场1座(109m×42m)并布设1口井,配套建设应急池1座(500m3)、清洁生产操作平台1座(450m2,含岩屑堆放区150m2)、泥浆储备罐10个、燃烧池2座(A类)、活动房1套,环保厕所1座及钻井设备基础、给排水辅助工程,以及将项目用电接入电网( (略) 实施,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钻井过程使用网电钻井,设置柴油发电机、辅助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完井工程包括洗井、酸化作业和测试放喷,最后工程完工后设备的搬迁和井场清理等过程。 | 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生态保护措施 1、项目井场外南侧设置耕植土堆放区,钻前施工应做好表土保护工作。基础开挖前,应预先剥离表层熟土,堆放于井场外西南侧的耕植土堆场内,用于完钻后临时用地的回填、复垦、生态恢复表土。 2、耕植土堆放区严格控制在临时用地红线内,四周修筑临时排水沟,排导地表径流,排水沟末端接入排沉砂井。在表土临时堆场周围设置挡土墙,表面采用彩布条覆盖,减小水土流失。 3、道路工程用条石护基,并修建排水沟,路面采用碎石铺垫,防止雨水冲刷。井场周围设置挡土、水墙,井场内设施基础采用水泥砼,其余地面均为碎石铺垫。井场内外设置排水、截水沟,减少雨水对施工场地冲刷,排水沟两侧及沟底均为水泥砂浆抹面 4、井场施工过程中,文明施工,有序作业,减少临时占地面积;尽量缩短施工期,使土壤暴露时间缩短;施工结束后,立即采取植被恢复措施,如人工绿化、植物护坡等;表土临时堆放场应选择较平整的场地,且场地使用后尽快恢复植被。 5、井场表面硬化,进行雨污分流;设置挡墙、排水沟;其它非硬化区场地表面铺一层碎石有效地防止雨水冲刷,场地周场围修临时截排水沟,井场挡土墙可有效减少水土流失。 6、放喷管线出口位置修建燃烧池,减小热辐射对植被的影响。 7、施工过程中,文明施工,有序作业,减少临时占地面积;尽量缩短施工期,使土壤暴露时间缩短;施工结束后,立即采取植被恢复措施,如人工绿化、植物护坡等;表土临时堆放场应选择较平整的场地,且场地使用后尽快恢复植被。 8、项目占地范围内分布有少量林地,用地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按照管理权限报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再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办理土地征占用审批手续,并按照规定标准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或采取异地补偿的方式进行保护。施工期加强对周边林地的保护,制止破坏林地、林木的行为、清除可能的火灾隐患,做好病虫害预防工作,对发生严重的病虫害、火灾或其他自然灾害,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措施进行防治。 9、施工期应采取标语、广播、电视、讲座等形式,广泛开展林地管护要求、环境道德、生态意识、生态保护知识及森林效能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10、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保护植物的生境条件,杜绝对征地范围以外的林地产生不利影响的任何行为。 11、完钻后及时对井场以及临时设施(生活区)和清洁生产操作平台等,进行生态恢复。完钻后对燃烧池、应急池进行覆土回填,种植普通杂草绿化恢复生态,覆土回填底层采用的砾石覆盖回填,回填厚度为30cm;中间层采用厚度为15cm的粗砂石土回填;顶层采用厚度为35cm的预先剥离的表土进行覆盖(取土来自井场设置的耕植土堆放场)。对临时建筑进行拆除,对临时用地进行整治,对临时工房等进行覆土,并采取种植植被等生态恢复措施。 12、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尽量不占或者少占耕地,完钻后应对损毁的土地及时进行复垦;工程应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的相关要求进行,复垦后应满足《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规定要求。 13、建设单位应设置施工期环境监理机构,对施工过程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不外排;施工期间生活污水产生量小,钻前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农户的厕所收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钻井期间项目生活污水经环保厕所收集处理后罐车拉运至磨溪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2、井场采取“雨污分流”。场区分为清洁区和污染区,通过挡墙隔离。清洁区雨水通过场地内的4个隔油池处理后外排。污染区(泥浆循环区、井口区、设备区域)雨水进入集水坑,由收集泵提升至废水罐处理后回用(用于补充水基泥浆的调配用水)。 3、清洁化操作区域共设置4个40m3的废水罐,废水罐总容积160m3。钻井废水经预处理后大部分回用,剩余钻井废水暂存于废水罐,钻井期间方井雨水及时收集后暂存于废水罐,剩余钻井废水和方井雨水定期拉运至四川东捷污水处理厂等具备钻井废水处理资质和能力的污水处理厂处理进行处理。洗井废水、酸化废水返排至应急池内,经中和、沉淀等预处理后,定期拉运至四川东捷污水处理厂等具备钻井废水处理资质和能力的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柴油发电机采用环保达标合格的成套产品,使用优质轻质柴油,经设备自带尾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由设备自带排气筒排放。 2、油基泥浆钻井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油基钻井液、油基泥浆暂存在密闭设备和罐体中使用、存放,废气排放量小。 3、测试放喷燃烧废气和事故放喷燃烧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测试放喷废气和事故放喷燃烧废气主要采用短火焰灼烧器,地面灼烧处理,修建燃烧池及挡墙减低辐射影响。 4、施工粉尘污染防治措施。通过硬化地面,井场进出口采取冲洗、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对露天堆放易扬撒的物料予以覆盖。对开挖施工作业面(点)洒水降尘。临时表土堆场洒水、覆盖降尘。密闭运输渣土、砂石等易撒漏扬散物质等措施,减少粉尘逸散。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输设备等车辆沿固定路线行使,尽量减少鸣笛。钻前工程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午休期间施工,禁止夜间施工。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周边居民建筑。 在钻井过程中主要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优先使用网电,柴油发电机、辅助发电机修建单独发电房,设备安装基础敷设减振垫层和阻尼涂料,减振降噪。燃烧池设置三面建3.5m的围墙。施工期间加强管理,做好设备日常维护。对受影响的农户,采取租赁房屋、临时撤离等方式。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水基钻井岩屑、废水基泥浆及沉淀罐污泥收集至清洁生产操作平台内脱水、固化处理后(含水率控制在60%且不呈流动态),在岩屑罐暂存。及时外运就近交给具有处理处置相应固体废物能力并配套建设有等污染物治理设施的单位处置。 废油基泥浆和岩屑储存于岩屑收集罐中,定期交具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废油、含油棉纱手套、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区,定期交具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废包装材料和废弃设备零部件定期外售给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施工完成后,对临时占地区域场地进行清理,不得遗留施工垃圾。 (六)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源头控制。采取先进的钻井方案和清洁钻井液体系:开段采用污染物很少的清水钻井液,井漏(0~50m)采用水泥堵漏;一开段利用清水钻迅速钻进,有效避开浅层地下水存储地段,随后下入套管,在套管的保护下能有效地保护浅层地下水;二~四开采用污染物较少的水基钻井液,通过表层50m套管隔离,漏失对表层地下水的影响也较小。规范设置岩屑堆放区:采用库房形式设置,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2、分区防渗。方井、井架及设备基础区域、循环系统、泥浆材料堆存区、油罐及水罐区、应急池、燃烧池及集酸坑、清洁生产操作平台(含岩屑暂存区、危废暂存间、酸液罐、废水罐等)、泥浆储备罐区、隔油池、集液池等区域设为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大于等于6m,渗透系数小于等于10-7cm/s;井场内非设备基础区(包括清污分流排水沟)、环保厕所等区域为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大于等于1.5m,渗透系数小于等于10-7cm/s。重点防渗和一般防渗外的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采用水泥硬化地面。 3、加强钻井废水管理,防止出现废水渗漏、外溢或应急池垮塌等事故。对评价区定期进行地下水监测,以及时了解该区地下水状况,一旦发生污染,及时采取应急、补救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