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19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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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
1 | 伊金霍洛旗 (略) *家梁煤矿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 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大柳塔村 | 伊金霍洛旗 (略) | 内蒙古鸣霄 (略) | 项目概况:*家梁煤矿利用洗选煤矸石及周边煤矿洗选产生的煤矸石对*家梁灭火工程采坑区进行回填,同时对土地表面覆土,地面平整达到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的目的,并进行种草绿化。复垦区面积为*.7m2(合23.7584公顷),复垦所需煤矸石量共约654.31万t(363.50万m3),本项目复垦期为3年,管护期为2年,共计5年,建设内容包括截水沟、场内作业道路及环保措施工程。本项目工程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占总投资100%。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输道路硬化,定期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采用封闭方式运输;定期对运输车辆、燃油机械等设备进行检测与维护;矸石倾倒、矸石回填作业时设置雾炮车进行抑尘;进行复垦回填时同时进行洒水抑尘;要求在矸石回填区及运矸道路可视范围内设置视频监控点位系统,保证监控区域无死角和监控画质高清晰,并 (略) 环境网格化监管平台联网,采取以上措施,复垦区周边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 的标准限值要求。 (二)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员工食宿、办公设施均依托伊金霍洛旗 (略) *家梁煤矿现有的办公生活用房,职工生活污水利用伊金霍洛旗 (略) *家梁煤矿现有的生活污水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道 (略) 绿化的水质标准,用于地面降尘及绿化用水等,不外排。 (三)地下水、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设置3眼地下水跟踪监测井,4个土壤跟踪监测点。当本项目复垦区域生态恢复完成,相关指标连续3年不超出环境质量本底水平值,且波动范围不超过20%,可申请土地再利用,但再开发利用前,均需要按要求检测,一旦发现有监测因子超标,需进行地下水、土壤环境风险评估。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各产噪设备在设计和选型时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同时加强对复垦作业机械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作业;合理安排运输路线,控制车辆行驶速度;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局部声级过高;加强复垦区周边绿化。根据报告书预测结果,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六)生态环境环保及恢复措施 评价范围内有国家公益林、地方公益林分布。报告书提出,施工期、复垦期禁止施工破坏,复垦区采取工程措施、环保措施防止复垦区污染物泄漏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污染进而对其造成次生影响,确保公益林的使用功能不改变。回填期划定施工作业范围,严禁随意扩大施工区域;填埋区达到设计标高后,进行封场和植被恢复,最终恢复面积为23.7584hm2,恢复为人工牧草地、旱地,植被覆盖度最终不低于周边环境。同时结合周边地形,控制场地坡度,防止雨水侵蚀和过渡冲刷。 |
2 | 鄂托克前旗新寨子砖厂浓盐水处理项目 | (略) 鄂托克前旗城川镇新寨子村新寨子砖厂内 | 鄂托克前旗新寨子砖厂 | 内蒙古福木源 (略) | 项目概况:在砖厂隧道窑冷却段(200℃-600℃)敷设钛材管网及换热装置,利用隧道窑余热对管网及换热装置置内的浓盐水进行Ⅰ效蒸发,产生的蒸汽再供Ⅱ效蒸发利用。项目占地面积为5060m2,主要建设原水池、调节池、沉淀池、中间水池、清水池、蒸发车间等,年处理周边企业浓盐水10万m3,采用预调+沉淀+二效蒸发系统。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3.7万元,占总投资的37.74%。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原水池全封闭建设。设置收集风机对臭气进行捕集,捕集的臭气集中送至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H2S、NH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1-93)中表2对应的排气筒高度下恶臭污染物排放速率标准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经蒸发冷凝后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满足制砖及苏格里气田钻井用水要求;满足《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用水标准,用于生态治理区绿化用水。污泥压滤液、离心母液及生物除臭排水返回至调节池处理。 (三)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一般防渗区:药剂库等防渗要求为厚度不小于1.5m,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的等效黏土防渗层。 简单防渗区:除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以及绿化带以外的区域,采取防渗混凝土做一般地面硬化。 重点防渗区:防渗性能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 本次共布设1个土壤跟踪监测点(原水池、蒸发车间附近),每5年开展1次监测。布设3口监控井,每半年监测一次。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将主要产噪设备均布置在室内,在厂区西北角及东侧建设隔声屏障。运营期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污泥、杂盐进行属性鉴定,在未鉴定结果出具之前及鉴定为危险废物的,按危废进行管理,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若鉴定为一般固废的则按一般固废处置。污泥暂存于1#危废暂存间,杂盐暂存于2#危废暂存间暂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往附近垃圾填埋场处理。 |
3 | (略) 蒙 (略) 暖棚养殖黑驴示范项目 | (略) 伊金霍洛旗伊金霍洛镇诺干布拉格村 | (略) 蒙 (略) | 内蒙古 (略) | 项目概况:占地面积30.33h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标准化全封闭驴舍44栋(面积*.04m2),配套黑驴活动场地44处(面积95208m2)。新建其他附属设施10000m2,包括储草棚、消毒室、防疫室、兽医室、检验检测室、集粪池、青贮窖、饲料库、堆肥车间以及配套公辅工程等。本项目建成后年存栏年存栏繁育母驴5000头、公驴500头、驴驹4500头,出栏乌驴1500头。本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占总投资的2.50%。 |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 驴尿经垫料吸收后,与驴粪一起清至堆肥车间好氧发酵;青贮渗滤液拌入饲料供驴食用,不外排;堆肥车间设置防溢流沟和渗滤液收集池,收集的渗滤液回用于好氧发酵原料预处理阶段,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拉运至红庆河镇人民政府环卫所处理。 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措施,在驴舍、堆肥车间及临时贮存场搭建防雨棚,雨棚设置雨檐,且在驴舍、堆肥车间、临时贮存场以及运动场周边设置截水渠,防止雨水流入。在厂区四周设置排水渠,在厂区东北侧和西南侧各设置1座175m3雨水收集池,厂区雨水经排水渠收集进入雨水收集池,经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拉运至红庆河镇人民政府环卫所处理,不外排。 (二)地下水环境及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在地下水流向上游布设1眼对照监测井,在下游布设3眼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在堆肥间、化粪池附近各设置1个土壤污染跟踪监测点。 (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控制饲养密度,保持舍内通风;合理选用饲料,日粮中增加EM液;驴舍定期喷洒EM除臭剂抑制恶臭的产生;堆肥间全封闭,顶部设置喷淋装置,定时喷洒除臭剂。同时加强厂区绿化,堆肥车间四周广种花草树木,边缘地带形成多层防护林带,以降低恶臭污染的影响。NH3、H2S无组织排放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二级新建项目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相关要求;饲料加工车间全封闭,混料箱全封闭,且在加工过程加入少量水分,抑制颗粒物产生。颗粒物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要求。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同时做好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厂界昼夜噪声最大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采用干清粪工艺,驴粪及废垫土清运至堆肥车间进行好氧堆肥,本项目设置一座1000平方米的堆肥车间和一座5000平方米的有机肥临时贮存场,腐熟的有机肥人工装袋后,暂存于临时贮存场,还田利用。本项目与红庆河镇哈达图淖尔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回收协议》,哈达图淖尔村提供20000亩种植基地消纳本项目产生的有机肥,满足还田利用要求;病死驴、分娩废物经场区内专用车辆拉运至内蒙古 (略) 进行无害化处理;医疗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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