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勒泰华宁 (略)
大坝运行安全管理咨询机构招募公告
2023年8月1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勒泰地区 (略) 作出(2023)新43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新疆阿勒泰华宁 (略) (以下简称“ (略) ”)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3年9月22日作出(2023)新43破1号《决定书》,指定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为保障大坝安全运行,管理人公开选聘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开展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管理咨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略) 于2008年6月25日注册成立,企 (略)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目前公司水电站正常经营。
二、招募内容
1、大坝安全管理现状调查;
2、大坝安全管理制度修订,包括但不限于:大坝运行安全管理制度、大坝安全防汛管理办法(含大坝运行安全和防汛安全责任制);
3、大坝运行安全规程修订,包括但不限于:水库调度规程、大坝安全现场检查规程、水工建筑物维护检修规程、水工建筑物观测规程、大坝闸门及启闭机运行操作规程、大坝闸门及启闭机维护检修规程、大坝柴油发电机运行操作及维护检修规程、水工作业安全规程等;
4、其他相关制度修订,包括但不限于:外委项目管理制度、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等;
5、指导委托方日常工作,指导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巡视检查及记录,水库运行调度资料收集、缺陷台帐、日常维护记录、水工观测资料记录及月度年度资料整编,闸门操作记录、防汛检查记录及报告、作业安全管理、值班记录等,以及运行期资料收集、整理等;远程指导服务期间的月度工作进行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指导整改;
6、对委托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修编制度规程评审、宣贯培训,现行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宣贯培训,电力行业典型安全事故案例培训,观测实操培训,年度详查报告编制要点培训等。
三、报名资格要求
1、报名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没有处于会导致报名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参与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5、不接受联合承包。
四、专用资格要求
1、报名单位具有大坝运行安全评价(含大坝安全监测资料整编分析)相关业绩,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人力资源及财务、技术和生产、安全管理能力;
2、提供近三年的大坝运行安全评价或监测资料整编分析业绩(合同、配套中标通知书和发票等);
3、项目报价单。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如有意承接本公告招募业务,请于2024年8月28日北京时间19:00前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盖章提交或邮寄至新疆阿勒泰华宁 (略) 管理人处(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 (略) (略) 99号万驰广场1栋写字楼6楼6001室;联系人:王律师*。
六、其它说明
1、管理人根据报名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及报价单综合考虑,择优选择一家作为受委托单位。管理人最终确定后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单位,管理人将不再另行通知。
2、本项目禁止转包、违法分包,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3、被选中的单位与管理人签订书面合同,工作完成时间及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管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七、解释权
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解释权归新疆阿勒泰华宁 (略) 管理人所有。
诚挚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与此次公开招募。
新疆阿勒泰华宁 (略) 管理人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