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北海供电局:
《110kV荔枝变电站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其报批申请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属扩建(项目代码:2108-*-04-01-*)。项 (略) 合浦县山口镇荔枝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扩建1×50MVA主变压器,10kV侧出线7回,新增电容器2×5Mvar。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29.*元。项目具体规划布局、建设内容、线路走向、生产设备等详见《报告表》。
二、项目于2021年8月取得《 (略) 行政审批局关于110kV荔枝变电站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北审批投〔2021〕27号)。项目在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内容、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表》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以下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做好扬尘防治工作,施工场地应采取围挡、遮盖、及时清扫、洒水降尘等措施,以减轻扬尘污染。材料运输车辆要封闭,落实防撒落、防扬尘等措施。施工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2.施工废水通过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道路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站内原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变电站内绿化。
3.做好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间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规划施工场地,工程施工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强噪声设备应采取减震防噪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排放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4.须严格按照施工边界进行施工,加强施工管理,工程施工完成后及时对站区内裸露地表进行绿化,恢复植被。
(二)落实以下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合理布局噪声源强较大的设备,采用低噪设备,变电站厂界噪声排放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2.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污染等措施,确保变电站边界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相关限值要求。
3.变电站值班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变电站内绿化,不外排。
4.变压器事故废油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机构及时进行妥善处理。
(三)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四、项目建设须按《报告表》及本批复要求,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工程建成后,须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营。
五、请你单位在接到本批复1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 (略) 生态环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整改。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依法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的,不得开工建设。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