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司拟公开遴选采购公务用车供应商,采购新能源商务车1辆,规格型号为混合动力型七座商务车。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采购规范,现将具体事项予以发布,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二、名称数量:新能源公务用车1辆
四、预算费用:#元(含税)以下
五、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三)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七、需提交的资料和有关资格条件要求
1.报价信息表(应包含报价信息、联系人、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
2.营业执照(应含相关经营范围);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料(提供参选年份任意3 个月或 1 个季度的企业财务报表,或提供前述资料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资料(提供参选年份任意 3 个月或 1 个季度纳税及社保缴纳记录凭证,或提供前述资料的承诺函); 5.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资料(提供声明函、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 (略) (http://**.cn)的“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 (略) (http://**.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 (略) 站(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 查询结果为准); 7.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6日17点00分】遴选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17点00分
1.报价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报价有效期内报价价格固定不变。2.报价函及遴选材料胶装,采用密封递交,密封封面盖骑缝公章。其中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报价时间:报价人需在2024年12月16日17:00前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现场送达至海南省海口国 (略) 孵化器办公楼201房,不接受邮寄的报价资料。4.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7日15: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地点:海口国 (略) 孵化器办公楼201房会议室。1.由项目小组确认报价人提供的响应资料符合技术要求后,按综合评分以及资格条件符合情况的原则进行评比(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确定服务单位。2.该项目报价一经项目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报价人提供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投标人所投的新能源公务车必须提供由原厂生产的全新产品,技术参数和规格型号与比选文件相符,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对同类产品规定的标准,不得出售假冒伪劣产品、事故车、泡水车、翻新车等。4.如审验后合格的报价人未达到规定的3家(含)以上,则 (略) 理。5.中选人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否则项目方有权终止合同。6.费用报价不得超过本公告的招标控制价,报名单位按下浮率和总价方式进行报价(注:报价需注明下浮率及下浮后金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报价(下浮率)有效范围为0%(不含)至-20%(含),否则 (略) 理。
海口国 (略) (略)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