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1.景宁畲族自治县中小学17所(含培智学校),中小学生总数*人,中小学专人教师总数1371人,专职心理健康教师13人,兼职4人,专职心理健康教研员1人,全县心理健康教育持证率C证93.6%。
2.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建设列入 (略) 民生实事之一,我县承担1个任务。
二、建设推进
(一)选址
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 (略) 1号(景宁县一老一小综合服务中心)四楼
(二)投入经费
景宁畲族自治县“一老一小综合服务中心”四楼整层硬件装修已经完成,县财政再投入*元用于设备添置和微改造。年度运行经费为:*元,运行经费来源:财政,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课程开发、培训开支。
(三)建设计划
1.2024年3—5月,完成预算、设计等工作。
2.2024年6—8月,完成硬装微改造、设备采购、人员配备等。
3.2024年9月底,进行试运行。
4. 2024年10月, (略) 级验收。
5. 2024年11月,迎接省级现场核验。
(四)总面积
建设面积700平方米。
(五) (略) 和功能室设置
1.办公接待室1间,总面积15m2。
2.科 (略) 总面积80m2。
3.热线接听室1间,总面积15m2。
4.心理咨询室3间,总面积45m2。
5.团体辅导(培训)室1间,总面积93 m2。
6.评估督导室1间,总面积40 m2。
7.其他功能室:
(1)放松室1间,总面积15m2。
(2)沙盘室1间,总面积 16m2。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景宁县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建设领导小组, (略) 局长任组长, (略) (略) 长人副组长,相关教育科、职成教科、建设管理科、教育技术中心、教育研训中心、县心指办等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制定实施方案,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进展,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2.加强队*建设。县委编办、人社部门加强编制审核,确保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的专职10人,兼职人员若干的配备和正常运行。
3.加强进度监督。建立健全进度监督工作机制,定期对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建设工作进行督查评估。
景宁畲族自 (略)
2024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