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预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预披露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我方所提交的预披露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预披露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信息预披露不构成对任何主体的要约邀请或者要约。
(2)转让方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对转让标的及其基本情况、受让方资格条件等内容作出调整。
(3)上述披露信息所涉交易后续可能需要履行国家出资企业或者国资监管机构等批准程序。
(4)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信息披露或交易的依据,本项目最终披露内容以正式信息披露为准。请相关交易主体审慎行为,上海联交所不承担由此产生 (略) 场风险。
项目基本情况
所属行业 | 批发业 | 成立时间 | 2011-10-14 | ||
注册地(地址) | (略) 高坪区清溪办北斗坪村三组168号一栋一楼、二楼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药品批发; (略) 信息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 (略) 信息服务;消毒器械销售;危险化学品经营;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利用;Ⅱ、Ⅲ类射线装置销售;Ⅱ、Ⅲ、Ⅳ、Ⅴ类放射源销售;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略) 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专用设备修理;玻璃仪器销售;光学仪器销售;软件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注册资本(万元) | * | 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法定代表人 | 白会兵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16W | ||
职工人数(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 | (略)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决议文件名称 | 华润 (略)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2024年第三期) | |
批准单位名称 | 华润 (略) | |
批准日期 | 2024-03-06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其他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按持股比例多少排序) | 持股比例(%) |
1 | (略) | 70 |
2 | 白会兵 | 30 |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最近一年 审计报告(万元) | |||||||||||
年度 | 2023 | 营业收入 | * | ||||||||
利润总额 | 20.* | 净利润 | 15.* | ||||||||
资产总计 | * | 负债总计 | * | ||||||||
所有者权益 | * | 审计机构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最近一期 财务报表(万元) | |||||||||||
报表日期 | 2024-05-31 | 营业收入 | * | ||||||||
利润总额 | -0.* | 净利润 | -1.* | ||||||||
资产总计 | * | 负债总计 | * | ||||||||
所有者权益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以正式披露为准。
其他披露信息
1、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2、本项目正式披露将在有权批准机构批准后进行。3、其他以正式信息披露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