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阳县腾蛟镇青湾村A-0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docx
关于《平阳县腾蛟镇青湾村A-0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平阳县腾蛟镇青湾村A-03地 (略) 平阳县腾蛟镇青湾南陀山,地块西侧为青湾村农田及未开发的林地,南侧为农村 (略) ,东南侧 (略) 及上青溪,隔路为上青溪及平阳晖达园区,东侧为农田、祠堂及未开发林地,北侧主要为山体及林地,地块占地面积*m2,根据《平阳县腾蛟镇青湾村A-03地块规划设计要点》文件及《平阳县腾蛟镇青湾村村庄规划》,该地块今后的用地类型为A33中学、小学用地。对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规定,属于第一类用地。
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并结合收集资料分析可知,地块内为农田,至今没有发生变化。地块内历史上变化情况清晰,无工业企业,无任何正规或非正规的工业固体废物堆放,无工业废水排放沟渠或渗坑,无产品、原辅材料、油品的地下储罐或地下输送管道,无工业废气、工业废水产生,无工业废气、工业废水治理设施,无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活动,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或其他环境污染事故,未曾闻到过由土壤散发的异常气味。
相邻地块的现状和历史情况主要为农田、未开发林地山体及平阳晖达园区。根据分析可知,平阳晖达园区建成时间较短,临近地块厂房尚未有企业入驻,无污染源,园区地面均已经过硬化,园区地势均低于本次调查地块且位于本调查地块地下水下游方向,故不会对本调查地块土壤、地下水造成影响。
综上所述,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平阳县腾蛟镇青湾村A-03地块环境状况符合教育用地需求,可用于规划用地的开发建设。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终止于第一阶段,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