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海 (略) 石材加工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其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海 (略) 石材加工厂项目
建设单位:海 (略)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09月04日至2024年10月09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