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永乐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奉节 (略) 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永乐府函〔2023〕99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奉节 (略) 场项目(2307-*-04-01-*)。
二、项目业主:奉节县永乐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奉节县永乐镇陈家社区(小地名:*家坡)。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用地面积41996㎡(折合约63亩),总建筑面积9884.23㎡(其中1#厂房1061.32㎡,2#厂房6737.36㎡,3#厂房430.89㎡,4#厂房1378.16㎡,设备用房222.77㎡,卫生间53.75㎡。分别布置废铁回收厂房、废纸回收厂房、废胶回收厂房以及废家电回收厂房。拟采用钢架结构,桩基础,层高7-9米。
六、建设工期:6个月。
七、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58.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0.57万元,基本费用71.43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三峡集团定点帮扶专项资金。
八、招标核准:项目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文件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该项目不得占用基本农田。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并将投资概算送我委审批。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