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站镇樟滩村 (略) (略) 护坡建设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文: 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从采购人下达开工令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工程签订合同并完成机械设备及施工人员进场后,供应商可向采购人申请支付合同金额30%的工程预付款(申请方法:由供应商按相关程序填 (略) 水利移民工作办公室) 2期:支付比例45%,工程竣工后可向采购人申请75%工程进度款(包含30%的工程预付款) 3期:支付比例22%,经相关部门验收确认工程质量合格、 (略) 财审中心结算审核后,按《 (略) 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定案书》核定价值的97%(包含75%工程进度款)申请工程款,填 (略) 水利移民工作办公室,由该办按相关程序申请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4期:支付比例3%,1、支付比例3%,余下3%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注:供应商须严格按采购人提供的设计图纸施工,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结算造价3%)在工程验收后三十天内如无出现质量问题的情况下支付给供应商,供应商须出具工程保修承诺书,承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负责保修(保质期由工程交付使用之日算起)】 2、 因资金来源为上级财政资金,采购人向属地财政主管部门提交拨款申请即视为已履行支付义务。 本项目工程量按实结算。最终结算价=经投资审核中心最终审定的结算价×(1-成交下浮率)。 成交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成交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成交通知书; (4)竣工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更正为:
标的提供的时间 | 从建设单位下达开工令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项目进度达到50%,且财政奖补资金到村委后,由中标人提交请款材料并经监理人审核后移交建设单位,建设单位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人合同价的30%进度款; 2期:支付比例50%。项目进度达到100%,且财政奖补资金到村委后,由中标人提交请款材料并经监理人审核后移交建设单位,建设单位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人合同价的50%进度款; 3期:支付比例17%。项目验收合格, (略) 投资审核中心结算审核完毕,且财政奖补资金到村委后,由中标人提交请款材料到建设单位,建设单位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人对应价的17%(具体以结算核定价为准,支付金额=结算核定价*100%-合同价*80%-结算核定价*3%); 4期:支付比例3%。余款3%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后30日内,建设单位支付中标人结算核定价的3%。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 (略) ,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4.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公告发布后,将响应文件纸质版一正一副通过快递邮寄至代理机构地址“ (略) 众航 (略) 【 (略) (略) 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8层办公室08号】,黄先生,0763-#)”,并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信息发送至(*@*63.com),快递外包装请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以便工作人员及时查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大站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大站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7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众航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8层办公室08号
联系方式:07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763-#
(略) 众航 (略)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