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 (略)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焦 (略) 已在重庆市涪陵区发改委备案(项目编码: *** -03- *** ),项目业主为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涪陵区焦石镇新井村2组、东泉村2组。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建筑物总建筑面积 * .26㎡;其中烟叶生产用房建筑面积为 * .55㎡,办公及生活用房建筑面积为 * .11㎡,消防水泵房建筑面积为21.6㎡,另建设消防水池 * 立方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 * 万元。
2.4 招标范围:焦 (略) (略) (略) 有内容,包括主体结构、建筑屋面、地基与基础、幕墙、平基土石方、建筑装饰装修(精装)、建筑装饰装修(初装)、建筑给排水(室外)、建筑给排水(室内)、建筑电气(室内)、建筑电气(室外)、防雷及接地安装、供暖、通风与空调、消防、建筑智能化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 *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略) (略) 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
R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3.1.2.1 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3年,指 *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3.1.2.2 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房屋建筑
若同时设置了工程造价和工程规模要求,则只须满足其中之一:
R工程造价: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 万元;
R工程规模: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 平方米。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略) (略) | 代理机构: | 河 (略) 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涪陵区兴华中路5号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6号 |
联系人: | 龚浩 | 联系人: | 毛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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