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香洲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香洲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关于申请审批南屏科技生态城屏西十路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珠香公管函〔2022〕27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阅研究,同意南屏科技生态城屏西十路道路工程(项目代码:2204-*-04-01-*)的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 (略) 香洲区南屏科技生态城内,新建屏西十路规划全长约709.934米,道路红线宽度为30米,双向两车道,设计起点接规划沿河路,终点至现状水岸一路。道 (略) 支路。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软基处理工程、管线工程、照明工程、安监工程、交通工程、 (略) 工程等。
二、工程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总投资控制在5134.85万元以内。其中:建安工程费3912.4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80.91万元,基本预备费359.47万元,征地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50.00万元,管线迁改费232.00万元。其中征地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管线迁改费按申报暂列,需专款专用,具体金额以相关部门核准为准。
资金来源:5134.85万元由财政资金统筹安排。
三、工程批复依据文件
(一)《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2〕163号)。
(二)《香洲区南屏科技生态城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二十一次工作会议纪要》(〔2021〕11号)。
(三) (略) 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
(四)《 (略) 政工程方案设计批复》(编号: (略) 政方(香洲)14号)。
(五) (略) 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南屏科技生态城屏西十路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
四、要求和建议
(一)请按照《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等项目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初步设计、概算审批、预算审核等相关工作,务必控制投资额,不得擅自突破。
(二)请建设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着力增强安全意识,全面夯实安全责任,切实强化安全举措,做好安全预警和防范,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时刻紧绷安全生产弦,不得以赶进度为由牺牲安全或者放松安全要求,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助推我区建设工程高质量发展。
(三)本项目拟建设场地涉及树木迁移,项目建设过程中尽量减少乔木迁移,如确需迁移乔木,建设单位应按照绿化苗木迁移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手续,严格按照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意见执行。
(四)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五)请建设单位在招标前报区政府同意后方可招标,其他事项详见绩效评估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