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批,我局拟于近日批准《湖南 (略) 电动缸生产、维修(新增喷漆工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 (略) 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 (略) 电动缸生产、维修(新增喷漆工艺)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略) 云田镇菖塘村云龙创业创新园B11栋1-2楼 |
建设单位 | 湖南 (略) |
环评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 (略) 投资#元,在 (略) (略) 云田镇菖塘村云龙创业创新园B11栋1-2楼,建设湖南 (略) 电动缸生产、维修(新增喷漆工艺)建设项目。本次环评建设内容新增喷漆房,采用油性漆对维修后的电动缸进行喷漆,本项目主要从事电动缸维修工作,同时兼顾少部分的新品电动缸、结晶器电动缸振动系统、结晶器自动加渣控制系统、结晶器铯源塞棒控制系统的组装工作,项目涉及产品只有电动缸需要喷漆,其余产品只需要组装即可。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分析及采取的措施: 1、废气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为打磨粉尘、调漆、喷漆及晾干产生的有机废气、臭气浓度。打磨粉尘自然沉淀后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臭气浓度经密闭喷漆房收集、过滤棉+两级活性 (略) (略) 理后由20m排气筒排放;运营期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浓度限值标准;喷漆房产生的苯系物(二#苯)、VOCs执行湖南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汽车维修标准及表3中标准限值要求,厂房外无组织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表2限值。 2、废水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排 (略) ,纳入云 (略) (略) 理。 3、噪声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产生的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 (略) 、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4、固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的固体废物分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标准,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油漆、稀释剂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矿物油,经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 (略) 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项目生活垃圾经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 (略) 理。 |